充分发挥优势,服务一国两制基本方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学研究会发言材料
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系经省法学会2016年12月2日批复同意成立,秘书处设在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2017年3月11日举行成立大会选举了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是全国第一家省一级的基本法学术研究团体。我省作为国家港澳工作的重镇,同时也是国内研究基本法的重镇,基本法研究具有地缘优势和历史积淀,耕耘较早、积累较多、力量较强,形成了一支全国不可小觑的有地位、有影响力的学术研究队伍,涉港澳实务部门也集聚了一大批对基本法理论和实践具有丰富经验及专长的学者型公务人员。省法学会成立基本法研究会的目的是要推动全省的港澳基本法理论研究、咨政服务、学术交流、教学和人才培养,服务广东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粤港澳区域合作。基本法研究会成立伊始,即致力于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工作,服务一国两制基本方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法学会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政治引领
研究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重要理论指导开展法学研究工作。2017年10月28日下午,研究会在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举办了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会长邹平学,副会长郭天武、邓世豹、陈锋维,秘书长叶海波,副秘书长黎沛文和夏金莱,理事宛融志、张颖、张科等代表参加了专题学习会,夏正林副会长、吴月红理事等部分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代表提交了书面学习心得体会。
自觉接受省法学会的领导开展活动,特别是梁伟发会长对研究会工作多次提出重要指示。在研究会成立大会上,伟发会长强调研究会工作
一是要正确把握形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服务国家、服务粤港澳合作、发展学术为己任;二是不断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学术研究水准和服务大局能力;三是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与港澳法学界和法律界的交流合作。2017年7月9日,伟发会长在“纪念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律研讨会”致辞中又表示,从事基本法研究和实践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主席的“七一”视察香港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对港澳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断总结深化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为解决“一国两制”在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继续推动香港各项事业向前发展而努力。
二、举办高水平、有影响的学术会议,推动基本法理论研究和促进学术交流
一是举办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回顾与前瞻:港澳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2017年3月11日下午,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深圳大学举行。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教授和深圳大学副校长徐晨教授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梁伟发会长代表广东省法学会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对关心支持基本法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参与基本法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伟发会长表示,研究会的成立是省法学会服务党和国家港澳工作大局、发挥我省港澳基本法研究的传统优势、进一步加强我省港澳基本法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伟发会长希望研究会在省法学会的指导下,与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携手联动,守法遵纪,积极稳妥,求真务实,深入研究,为港澳基本法研究的深入开展,为服务“一国两制”的伟大事业做出应有的努力。伟发会长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大会选举投票间隙,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王振民教授和澳门大学法学院骆伟建教授为与会代表分别作了题为《基本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和《澳门基本法研究的若干思考》的精彩学术报告。两位教授的报告分别对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实施情况做了详细解析,既有对历史经验总结和现实情况的观察,又有深刻的理论思考,与会代表表示深受启发,收获很大。12日上午,研究会举办了主题为“回顾与前瞻:港澳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的首场学术研讨会,来自澳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深圳大学等省内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计八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3月12日的香港《大公报》和《文汇报》分别以《粤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成立》和《广东港澳基本法研究会成立》为题对研究会的成立作了报道。中国法学会官网、《民主与法制时报》、深圳市法学会官网等对成立大会进行了报道。
二是主办“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与落实中央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专题研讨会。2017年6月17日,本会与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专业委员会在深圳大学共同主办“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与落实中央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专题研讨会。深圳大学副校长、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黎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王振民,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出席和致辞讲话。伟发强调,研讨会以落实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为主题,抓住了香港目前政治矛盾的关键,充分证明法治才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压舱石和定海神针。此次研讨会共收到会议论文25篇,香港、澳门与内地的50余位涉港研究学者亲自与会,其中30余位在会上作报告和进行与谈,就回归二十周年、中央对特区管治权、全国人大释法、23条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反响热烈。香港中评社记者在现场进行报道,会议期间在中评网发出新闻报道近20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承办“纪念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律研讨会”。研讨会由外交部、广东省法学会、深圳大学共同举办,本会承办,于2017年7月9日在深圳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副主任委员梁爱诗、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深圳大学党委书记刘洪一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法工委、国务院港澳办、外交部、商务部、教育部、司法部、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及内地和港澳特区的专家学者12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其中香港籍人士20人,包括时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一行6人,入境事务处处长曾国卫一行5人,6人大会发言;澳门籍人士4人。与会代表围绕“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成功实践”、“近年来‘一国两制’实践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发挥香港法律服务的优势助力国家发展”等三大专题十五项具体议题进行深入研讨,现场气氛热烈,会议成果丰硕。新华社、中国国际电视台、凤凰卫视、深圳卫视、法制日报、南方日报、中评社、香港文汇报、大公报等多家媒体对研讨会进行报道,文汇网和大公网作了专题报道,新华网、人民日报海外网、央视网、CCTV新闻、外交部官网、环球网、新浪网、搜狐网、新华网广东、深圳新闻网、深圳政府在线、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等也进行了报道。会后,外交部专门致函深圳大学表示感谢,希望以后进一步加强合作。
三、组织会员积极参与高端决策咨询活动,撰写高质量决策研究成果
一是十余人次参加中央领导或者部委领导主持的研讨会等高端决策咨询活动。(1)5月23日,邹平学会长参加了张德江委员长在人民大会堂接待厅主持的港澳工作内部研讨会,就基本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发表咨政服务意见。(2)5月27日,邹平学会长,夏正林副会长,叶海波秘书长,常务理事王千华教授、张淑钿副教授5位学者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举行的“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以及在人民大会堂香港厅举行的“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20周年研讨会”,5位学者提交了学术论文,邹平学会长在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发言摘要刊登于6月1日的《人民日报》。(3)2月28日,邹平学会长、叶海波秘书长和理事孙成助理教授由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带队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的关于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调研,中心学者发表的意见和研究报告得到万副委员长的高度评价。(4)7月4日,邹平学会长参加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举行的2017年基本法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交流了深圳大学有关基本法研究教学情况。(5)9月29日,邹平学会长参加中央台办在汕头市举办的对台立法工作内部座谈会并作主题发言。(6)研究会会员邹平学、夏正林、邓世豹、叶海波等多次应邀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作法治报告。
二是研究会会员撰写的高质量决策研究成果获得中央和省市领导或者部门的采纳。其中比较重要的有:(1)邹平学会长参加中央领导主持的港澳问题内部座谈会,提交的有关香港基本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5月获得国务院港澳办采纳,通过民革中央综合上报中央,获得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及俞正声同志批示;(2)理事孙成的《让宪法真实嵌入香港宪制结构的建议》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7年9月22日收录进入《成果要报》报送中央;(3)邹平学会长的《香港中学生公民参与意向和民主意识的检视与应对》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动态与研究》2017年第41期(8月31日)全文转载,报中央领导和送中央有关部委;(4)邹平学会长《大学民主墙争议引发的学生会代表性问题》以题为《专家建议利用香港大学学生会制度漏洞反对港独势力》被收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广东信息》709期;(5)邹平学会长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港青创业问题研究》被深圳市委、市政府主办的2017年10月9日《深圳今日信息》1073期收录《专家建议鼓励香港青年来内地发展应倡导“就业”为主“创业”为辅》;(6)邹平学会长关于解决“双非儿童”就读公办学校的建议于2016年12月被深圳市领导批示后,2017年4月深圳市教育局推出的有关政策吸收了有关建议,双非儿童就读深圳公办学校得到解决,社会反响很好;(7)邹平学会长的《香港立法会选举确认书引发的选举呈请问题法理分析》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和省港澳办;(8)邹平学会长针对今年2月6日终审法院的判决撰写咨政报告以《港澳基本法专家认为香港终审法院轻判“双学三子”恐引发不良后果亟需引起重视》被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的《深圳信息》(第18期)采纳,并以此为题报送中办、省委办。中办3月7日采纳此文并以单篇形式报送中央领导。
三是鼓励研究会会员就香港热点问题及时发声,进行舆论引导。本会会员先后围绕香港立法会议员宣誓事件、特首选举、纪念香港回归2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香港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香港报刊发表评论文章112篇,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以及香港媒体采访28人次,发表研究论文89篇,出版著作7部,阐释中央对港基本方针政策和领导讲话精神,充分维护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例如邹平学会长等会员去年和今年初及时对基本法实施的重大事件如一地两检、香港大律师公会声明、2月6日终审法院对黄之锋等终审判决发表评论,邹平学撰写的《香港终审法院2月6日判决的不良后果需要引起重视》的主要观点被2018年2月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04版以专访饶戈平、邹平学教授形式发表在《依法治港首先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同日香港《大公报》A12版发表题为邹平学会长的《对终院判决的疑问与忧虑》;人民日报著名评论员侠客岛采访邹平学会长在2018年2月11日人民网发表的评论,题为《权威解读:“占中”三头目无须入狱,香港这判决动静不小》,同日环球时报、环球网发表的《基本法专家忧心黄之锋案“轻判”后果:或造成放纵犯罪行为的不良观感》也采访报道了邹平学会长的观点。
四是发动和组织会员积极申报课题。2017年获得批准立项课题46项,其中省部级(省法学会以上)9项,例如: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基本法研究项目2项(孙成、朱湘黔)、广东省港澳办横向课题1项(邹平学)、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课题1项(林伟)、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学科共建项目1项(吴月红“大数据时代下广东省全面依法治省实践研究”)、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共建课题1项(杨治坤:“大数据时代广州政府治理创新研究”)等。
四、加强组织建设,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和参加各项活动
1.加强组织建设
(1)制作了会匾会标,悬挂于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2)开发本会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港澳内地及国际大事记一条。
(3)组建本会会员微信群,用于发布本会事宜和学术等信息。
2.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有关交流活动
省法学会组织的有关重要活动,邹平学会长、叶海波秘书长均抽空参加。据不完全统计,会员参加境外学术交流活动30余人次,发表论文或作主题发言14人次;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交流活动100余人次,发表论文或作主题发言30余人次;参与省人大、政府法制部门立法咨询、修改及评估工作,主持省法学会“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立法后评估项目4人次;在南粤法制报告会做报告或在地级以上市委学习中心做法治报告2人次。
3.全力支持省法学会主办的《法治社会》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叶海波秘书长参加了期刊编辑工作。积极组织会员向《法治社会》投稿,组织高质量的稿源。其中邹平学会长的《解读香港这本深奥的书的一把钥匙》发表在2017年第6期,李娟的《广东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实践与创新》发表在2017年第2期,杨治坤的《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软硬法混合规制》发表在2017年第6期。此外,组织订阅《法治社会》期刊6份。
五、关于下一步工作的设想
研究会将牢记宗旨和使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省法学会的领导下,积极服务一国两制基本方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同时为广大会员服好务。
1.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
(1)举办年会一次、专题会议一次、座谈会一次。
(2)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拟于2018年承办一次专题研讨会。
(3)中山大学港澳发展研究院拟于2018年承办一次座谈会。
2.全力支持《法治社会》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1)计划今年与《法治社会》编辑部合作举办一次专题研讨会,研讨会优秀论文争取在《法治社会》发表。
(2)研究会今年举办的会议收到的优秀论文,优先向《法治社会》推荐。
(3)通过各种形式鼓励支持会员向《法治社会》投稿。
(4)积极发动,加大《法治社会》的订阅量。
3.各会员单位通过本会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学术活动,为会员参加学术活动提供协助。
4.组织会员就港澳问题撰写各种内部参考意见和建议、咨政报告。
5.组织会员就热点问题撰写各类宣传短篇,在各类媒体上发表。
6.适时增补理事:推荐青年人加入研究会,补充新鲜血液。
7.积极稳妥地加强与港澳法学院校、科研机构展开交流合作。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