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组织机构 推动法治服务
大力推进区级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建设
中共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吴沙
尊敬的少春书记、伟发会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汇报广州市推进区级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责任、锐意创新,大力推进区级法学会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为法学会工作提供了重大机遇。区级法学会是法学会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会工作向下延伸的重要渠道。去年,中央和省部署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我市在省法学会的关心支持,特别是伟发会长的亲自指导下,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把它作为法治、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来切实抓实抓好。截至4月底,全市12个区(县级市)全部建立了法学会,并基本实现了“四有”,即有牌子、有班子、有经费、有活动,使我市法学会工作全面步入正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一是市委领导非常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多次听取区(县级市)法学会建设工作汇报,亲自审阅区(县级市)法学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我市先行先试,把区(县级市)法学会组建好。作为市委分管领导,我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协调各区(县级市)解决法学会架构搭建、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实际困难;4月初专门主持召开区(县级市)法学会组建工作推进会,要求没有成立法学会的区(县级市)抓紧筹备、加快进度,于4月底前完成法学会组建工作。二是两级政法委统筹组织推进。市委政法委把区(县级市)法学会建设纳入全市政法工作整体谋划推进;制定印发《区(县级市)法学会建设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具体要求、督办工作进度;组织召开高校法学院(系)、法学法律机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积极为各区(县级市)组建法学会理事会牵线搭桥。各区(县级市)政法委切实加强对法学会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政法委书记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全力争取区(县级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克服困难,确保任务完成。
(二)勇于探索、敢于创新。
组建区(县级市)法学会,我市面临无人员编制、无办公场地和经费等困难,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大胆实践“四个创新”。一是创新组织架构建设。为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级市)法学会由本级政法委领导管理,接受市法学会业务指导。会长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副会长由政法委分管领导、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高校法学院(系)、法学法律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兼任,秘书长由政法委办公室或执法督查室主任兼任,并主持开展日常工作。二是创新工作力量配置。在上级没有明确区(县级市)法学会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克服困难、统筹安排,目前全市12个区(县级市)均有专职专人负责法学会日常工作。三是创新后勤工作保障。为解决区(县级市)法学会的“后顾之忧”,确保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对后勤保障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办公场地由区(县级市)政法委统筹安排,保证有专用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区(县级市)政法委财政预算,由法学会统筹列支、专款专用。四是创新工作绩效评估。为加强工作检查考核,我们制定出台《区(县级市)法学会工作考评办法》,内容包括开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与交流、自身建设和社会评价等,共六大项26小项,每年考评1次,考评结果作为区(县级市)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考评成绩的重要参考。
(三)立足基层、服务法治。
成立区(县级市)法学会,发挥职能作用是关键。为此,我们一边抓机构组建,一边抓作用发挥。各区(县级市)法学会成立后,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做好工作开展规划,紧密联系群众,积极服务基层,大力帮助基层解决社会治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全市法治、平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天河区法学会会同区综治、维稳、信访等部门,在兴华街进行试点,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组织协调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开展矛盾纠纷“三所”联调,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尽快化解,今年以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3起,调处成功率达100%.二是提供法治理论支撑。海珠区法学会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依法治国背景下基层政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困境及对策”调研课题,用调研成果指导基层开展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番禺区法学会针对辖区法治建设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涉农矛盾纠纷的调处”课题调研,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服务。天河区高校法学院(系)、法学法律机构、律师事务所集中,区法学会利用这个优势,发展会员多达220名,牵头组织动员以上会员单位与街道签订共建协议,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点,以固定时间现场服务与特约时间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开展校园安全教育。荔湾区法学会开展公共安全进校园活动,在中学建立“少年警队”,依托广东警官学院的警务教学资源,教学生掌握擒敌拳、消防逃生、地震逃生等技能。海珠区法学会与广东警官学院联合开设“少年警训公益课堂”,每个月邀请教官为小学生上2次课,帮助小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救自护能力。
二、学术引领、强化服务,不断加强学科研究会建设
我市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搭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起步较早、门类较齐。目前已建立公共安全法律、刑法学、诉讼法学、司法行政理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法学六个学科研究会,正筹划建立未成年人法学和“三农”问题法学两个学科研究会。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学科研究会已成为我市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主阵地和主力军,在法治、平安建设中发挥了应有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着眼实际,积极搭建研究平台。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刑事犯罪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为给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撑,切实增强打击实效,我市利用刑法学学术力量较雄厚、研究成果较丰富的优势,建立刑法学研究会。为提高政府和金融机构有效监管金融活动水平,切实维护我市金融秩序稳定,我市成立金融法学研究会,集中高校法学院(系)和金融实务部门力量,大力开展金融法学研究,通过理论研究促进金融活动的规范运行。我市地处改革开放前沿,交通非常发达,流动人员数量庞大,各种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维护公共安全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和挑战,鉴此,我市建立公共安全法律研究会,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法律理论和对策研究,为政府提高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降低公共安全风险建言献策。市法学会对学科研究会进行扶持和指导,每年给予每个学科研究会2-4万经费支持;通过召开年会、研讨会,举办论坛、培训以及开展课题调研等形式,组织推动多层次、多门类、多领域法学研究,用法学研究成果指导法治工作实践。
(二)着眼难点,积极做好参谋助手。
暴恐犯罪、外来人员聚居、流动高危人员管理等问题,是我市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为此,刑法学研究会开展“暴恐犯罪的刑事法律对策”课题研究,就暴恐犯罪的刑事政策、暴恐犯罪实体法规范、预防和惩治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等问题,向立法机关和政法机关提出针对性建议;公共安全法律研究会开展《广州市外来人员聚居区社会风险及其治理模式研究》课题调研,我们采纳课题组提出的对策建议,在外来人员聚居区探索实践强化出租屋和人员信息动态实时登记、加强就业服务、宣传引导分散居住等管理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参照公共安全法律研究会开展的“流动高危人员管理”课题调研提出的建议,我市建立“系统分析与人工排查相结合、公开管理与秘密控制相结合、打击处理与预防犯罪”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流动高危人员的管控力度。
(三)着眼热点,积极服务平安创建。
金融和互联网消费,涉及到千家万户,是平安创建的热点问题。为了预防和减少涉金融类矛盾纠纷及案件的发生,金融法学研究会举办“金融法治论坛”,探讨金融改革创新与法治、互联网金融与法治、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决等热点问题,推动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普及群众金融安全知识教育。为了减少互联网消费投诉及矛盾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开展“互联网消费的法律风险及监管建议”课题调研,综合分析我市互联网消费情况,提出政府应加强自然人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监管、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完善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异地移送机制等对策建议,并送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少春书记、伟发会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继续做好法学会各项工作,为依法治省、平安广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