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开展活动的作法与成效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下称研究会)自2011年11月成立以来,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切实强化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状况和我省律师事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每年举行的学术年会,都会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法律实务单位,研究会诸位学术顾问、法治报导的媒体朋友,与研究会的成员们共同研究探讨社会重大法治热点事件,对法治广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作法
2011年11月26日,在广州市召开的小悦悦事件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从当年关注度最高、最让人痛心的小悦悦事件讲起,对见死不救的行为进行理性反思,积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的修改。
2012年的12月5日,研究会联合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针对当年出台的新刑事诉讼法,组织刑法学界对“新刑事诉讼法对律师执业的机遇与挑战”这个专题进行研讨,重点研讨了“非法证据的排除”、“庭前会议”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执业风险、沉默权问题、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行使等问题,探索新刑事诉讼法下律师如何对公检法办案的制约与制衡作用。
2013年8月,针对当时刚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举办座谈会,深入解读该意见的内容,探讨该意见出台的法律意义与现实意义,以及该意见实施的难点,并从而探讨法律共同体在刑事办案中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促进。
2014年12月,在广州召开“中国律师与政治关系的健康发展”研讨会,探讨律师与政治关系健康发展的理论,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和规范律师的政治行为,不断提升中国律师的社会地位、诉讼地位和政治地位。
二、主要体会
1.定期组织副会长、常务理事等骨干进行沟通交流,共同研究探讨法治事件,从而从中选择研讨会主题,并鼓励有社会资源的会员承办研讨会,促进研讨会的规模化、专业化。
2.把握住社会的热点难点,通过法治理念与思维,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并要与法治媒体合作,不断加强研究会的影响力。
3.及时将学术成果加以应用和转化,通过举办征文活动,制作论文集等形式将研究会成员的研究成果予以固定与展示。
4.每年召开一次高水平的学术年会,通过报告会、探讨会、座谈会等形式,通过邀请公检法等法律同仁,加深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也使学术成果更具有现实意义与作用。
研究会在今后的发展中,一方面要继续以学术研究为方式,以学术为平台,在法律共同体中塑造共同的法律价值观,重新塑造律师的理想,让法律人对律师充满信心,让素质优良的律师队伍再重新焕发光彩,让律师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作出贡献;另一方面,要加大普法的力度,尝试成立普法讲师团队、普法志愿团队,让法律进入到老百姓的生活中,让法治的精神得以传扬。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