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湛江市霞山区兴隆村经济联合社诉湛江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人湛江市商业储运公司、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土地行政登记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湛江市副市长陈伟杰代表湛江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并积极答辩,湛江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区主要负责人等50多人参加旁听。
“今天我出庭应诉,是依法履行被告湛江市人民政府负责人行政应诉职责,是践行十九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于坚持法治政府要求的职务行为,市政府一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庭审中,湛江市副市长陈伟杰面对法官提问和原告质询,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进行答辩,同时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旁听席座无虚席,各县市区的主要负责人、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均认真聆听原被告的精彩辩论。
原告兴隆村的村长黄梓春说:“我们虽然输了官司,但这个案件湛江市副市长都亲自出庭听我们的意见,在法庭上与我们辩论,和市长平起平坐在法庭上打官司,我感触很大,政府这种态度值得肯定!”庭审结束后,黄梓春还主动与陈伟杰副市长握手。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本案审判长黄涌表示,市长带头出庭应诉在湛江并不是首例,这充分说明了湛江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了,也说明湛江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湛江市政府已出台了《湛江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推进与规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法院将以此案为契机不断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据悉,近年来湛江两级法院通过行政审判积极助推依法行政,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判后回访座谈、开展行政审判开放日、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等各种形式,搭建沟通平台,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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