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近些年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把普法工作与严格公正司法紧密结合,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公开等有效措施,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三个结合:把普法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记者了解到,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中,省高院始终注重“三个结合”,让普法工作变得更完善。
首先,坚持让普法工作与司法办案相结合。在普法过程中,省高院紧扣司法活动各领域各环节特点,提升普法整体实效,实现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有机统一。
其次,将普法工作与司法公开相结合。省高院会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直播、文书上网等形式,传递司法个案蕴含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增进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
再者,要让普法工作与司法改革相结合。据统计,在受理案件数连续八年突破百万件、收案年均增幅达13%以上的情况下,省高院办结案件总数大幅提高,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更加统一。
服务大局:作为人民法院普法的主攻方向
省高院正在进行加强对无人机等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商标的保护力度,连续9年发布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在新浪网开辟“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直播活动”专栏,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改革,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全国率先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出台加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意见等一系列为大局服务的措施。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高院正在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在中山等地率先启动百场宣讲、百案释法、百人旁听、百案漫画等“四个一百”工程,成立全国法院首家“青少年法律与权益研究基地”;配合 “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三八妇女节”、十九大召开等时间节点,依托全省女法官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团体开展“化解矛盾纠纷 ,创建平安家庭”“青年建功十三五?青春献礼十九大”等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并组织“法律六进”活动1300余次,举办公益性法治咨询、讲座近1500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约60万份,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77次,参与群众超过300万人。
司法公开:完善平台建设,成为法院普法主渠道
平台的建设对于普法来说至关重要,省高院近年来立足司法活动全流程普法,建立健全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及时获得法律指引的体制机制,强化诉讼服务指导。
省高院完善了全省统一的诉讼服务网络,实现诉讼服务网与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等服务设施无缝对接,并且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建立电子法院、审务通、微导诉等智能诉讼服务平台。截止2017年三季度,全省19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手机APP,39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微信平台,98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
除了这些以外,省高院还注重在媒体上宣传普法。为了突出讲好广东法治故事,传递广东司法好声音,高院近三年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法治新闻作品750多篇;与《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开设“好法官好故事”等专栏,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陈光昶、黄植忠、陈海仪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组织创作多部法治视频、动漫、宣传画、微电影等公益普法作品,中山法院拍摄的微电影《重生》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届十佳微电影。
司法改革:人民法院普法的内生动力
省高院发挥司法责任制改革牵头作用,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职责,确立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全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促进个案公正、增强普法实效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另外,省高院严格选拔程序条件标准,推进员额制改革。全省7258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和承担责任的法官遴选入额。
最后,高院会加强法官履职保障机制,成立广东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实施从专家律师中遴选法官。创新执法办案联动机制,与公安、检察机关合作建成“减刑假释协同办案平台”,依托银行、民政等部门建成执行联动平台,破解了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的机制壁垒。高院还建立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四协会”联席会议,加强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法律业务研讨和普法工作协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和效果。
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宣传普及宪法法律,是人民法院负担的重压职责使命。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