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州交警启动最严标准、最强力度的酒驾查处力度,查处酒驾时间进一步延伸至凌晨和上班早高峰,对宿醉行为进行针对性打击。据统计,11月1日至15日,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共查获涉酒违法行为355宗,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206宗、醉酒驾驶机动车149宗,平均每日就有约10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广州交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月13日20时50分许,吴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一粤K牌小型轿车,途经广州市天河区猎德大道黄埔大道路口南往南掉头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对其在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执勤交警把吴某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液进行检验,发现其静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4.3m g/100m 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经对吴某某审讯,其交代自己在被查获前在天河区猎德大道某酒楼吃饭,其间喝了大量白酒,离开时自己有叫“代驾”司机,但由于“代驾”不认路未能及时赶到,他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刚开出几公里就被查获了。
据介绍,广州交警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路段、时段,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设置执勤卡点,采取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和常态性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保持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态势。同时,为最大程度从时段上覆盖对酒驾的打击范围,广州交警将凌晨5时、6时和上班早高峰列入了查处酒驾的重点工作时间,对宿醉进行针对性打击。
11月1日至15日,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共查获涉酒违法行为355宗,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206宗、醉酒驾驶机动车149宗,同比分别增加了12.34%、8.42%和18.25%.其中,被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最高数值为291m g/100m l,平均每日就有约10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广州交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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