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核查组”到佛冈县汤塘镇菱塘村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创建台账资料等方式开展评估验收。
近日,由广东省民政厅、省司法厅、清远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组成的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工作核查组,到佛冈县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检查考核。
在佛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国的陪同下,省核查组一行到汤塘菱塘村,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创建台账资料等方式开展评估验收。随后,省核查组还实地考察了聚龙湾温泉度假村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情况。
自印发《佛冈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以来,佛冈县对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和创建办法等方面进行部署,组织各镇在农村和社区内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创建目标,佛冈县2017年底前要完成40%村(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到2018年,佛冈县80%以上村(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到2020年,全县村(社区)基本达到省级创建标准。
通过活动实施,佛冈县的农村和社区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民主建设、强化了法治文化建设、强化了法治思维能力,有力地推进了佛冈县新时代下的法治建设。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法治创建中的职能作用。目前,该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实现全覆盖,为佛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佛冈县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村(社区)两委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大力推行居务公开、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营造了民主、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到目前为止,佛冈县有52条村完成第一批“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有3个企业完成第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建设。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