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随着金融产业聚集度持续增强,金融交易主体活跃程度日趋增强,盈利模式、交易结构日趋复杂,金融纠纷不断涌入诉讼领域。由此引发的跨境电商、融资融券、金融犯罪等新类型案件往往无先例可循,法律适用难度较大。
如何提高金融审判质量,满足经济大省高速发展的金融司法需求?广东法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收到了可喜的成果。
专业化审判为金融经济插上“隐形的翅膀”
近三年来,广东法院金融案件立案数平均增幅达14%,占新收案件比重近三成。仅2016年,全省法院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19.07万件,结案标的额2185.18亿元。
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增多、专业性的增强,如何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既注重规则又注重价值观判断,是每一位金融审判法官所要思考的问题。
广东法院金融审判专业化审判格局已初步形成。从2012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率先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以来,广东共有4个金融审判庭、13个金融合议庭。为构筑金融审判人才高地,广东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交流联系,举办审判业务讲坛、邀请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等机构的专家讲授各类金融专业知识。
同时,加强对新型案件的调研,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的调研》《关于银行卡民事案件调研报告》,进一步弥补了法官在金融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将金融领域的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数据库,为合议庭厘清疑难法律关系。
针对场外股票融资纠纷,广东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在全国法院率先确立了“融资者风险自负为主,配资公司过错归责为辅,市场风险合理分担”的损失分配思路。此外,围绕缓解融资难问题,出台了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性文件。为完善银行机构监管,发出关于解决银行第三方支付问题、信用卡滞纳金收取问题的司法建议等。
广州中院金融庭副庭长张筱锴对此深有感受。2016年,他曾审理过一起看似普通民间借贷,实为变相高息的网络借贷纠纷案。网贷公司的股东夏某在网贷平台上“私款私贷”给王某,约定借款本金为35.6万元,扣除网贷公司“咨询费”后,王某实际到手仅30万元。到期后王某无力偿还,夏某诉至法院,主张借款本金为35.6万元。
审查材料时,张筱锴发现,同一时期在两级法院,夏某分散起诉的类似案件有129件,总标的额达1562万元。最终,法院认定所谓的“咨询费”实则属于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借款本金为实际转账支付的30万元。法院判决王某向夏某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24.1万元及利息。
广东高院民二庭负责人严加武说:“将先进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内化于每一个法官的心中,全面提升金融商事审判水平。更重要的是,法官所秉承的理念通过个案裁判,为金融市场起到价值导向作用。”
“提速换挡”满足金融司法需求
6月2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携手阿里巴巴打造的巨鲸智平台上线,率先在全国首创金融纠纷类案全流程线上办理。
据了解,巨鲸智平台将传统审判流程分成七个模块,明确每个模块的信息收集、办理流程要素,审判围绕要素进行;对符合条件的,1秒立案、线上缴费;网上开庭和远程视频调解,当事人不再需要往返跑法院;根据法官确认的要素,智能形成裁判文书;通过平台申请执行,所有与财产相关的强制执行措施均可在网上完成,网上查扣冻结、电子悬赏,快速兑现生效判决等。
“以信用卡类案件为例,借助该平台,法官年均办案数可实现两倍以上增长,从4000件左右增至1万件以上,案件办理周期由四个月缩短为两个月。”福田区法院速裁庭法官谭茜说。
巨鲸智平台的上线,只是广东法院在探索工作机制创新方面的一个缩影。
9月26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自助立案平台、文字智能辅助生成和智能小蜜蜂APP正式亮相。
此外,广州中院在金融审判中使用庭审语音识别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提高庭审效率;通过研究类案规律,制作裁判文书模板,通过检索标准化自动生成裁判文书。
多元化解决纠纷是对司法服务金融发展的诠释。广东法院近年来不断推动金融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一行三会”在粤机构细化纠纷化解机制,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针对近年来证券期货纠纷增多,还加强与证监部门的沟通协作。其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证监局建立联调机制,将证券期货类纠纷案件在诉前、诉中先由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法院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及判例,并对调解结果依法确认。深圳中院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及证监会联合确定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试点法院。
打击金融诈骗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每天花1.85元就能拥有美的空调一年的试用期,你会感兴趣吗?”这句话,曾是蒋洪伟的公司的广告噱头。
2007年,蒋洪伟等人在广州成立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并在全国设立64家分公司、24家子公司。以正常业务作掩护,在未取得融资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高额回报,采用推销会员制消费、区域合作及人民币资金借款等方法,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2016年5月,广州中院对这起集资金额高达99.5亿余元、被害人多达23万余名的集资诈骗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蒋洪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业务骨干28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违法所得、财物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维护金融安全,依法打击金融诈骗是关键。广东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及证监、银监、保监、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类犯罪进行重点打击。今年1至7月,广东法院共办结涉及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金融类犯罪一审案件769件1214人。先后审理了“e租宝”“e速贷”“天泽”和“千木灵芝”等涉众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其中,广州中院审理的天泽能源集资诈骗案,被告人72人,共向4700多名被害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1.14亿元。
同时,广东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分子相关犯罪伎俩,引导公众增强犯罪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加强金融机构防范金融犯罪意识,选派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结合实际案例,为金融企业管理者讲解经营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的法律问题。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