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佛冈县人民法院(以下称“县法院”)首次以“海报”形式向社会公布6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按照广东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2017”的工作部署,县法院将该院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详细信息制作成了“海报”,张贴到社区的宣传栏以及小区电梯内,并通过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和电子显示屏等同步曝光公布,利用社会监督和网络舆情,令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无法正常购买机票、高铁票及软卧铺票,无法入住星级酒店,无法出境,无法办理信用卡和贷款,还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税收优惠等方面受限,同时是否失信将成为入党、入伍、公务员录取的重要参考。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佛冈法院奉劝各位失信被执行人,一定要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地提供失信名单中的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
佛冈法院的工作人员介绍,佛冈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2014年累计至今,公布自然人3344人,法人及其他组织87人,今年新添加自然人551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9人。这次海报上的62人是佛冈法院认为他可能会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执行的一小部分。
佛冈法院累计公布的这3344个自然人目前已经全部统一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接上网输入这些自然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失信记录。到目前为止上了黑名单后,有230人因履行了义务而退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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