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教育课在珠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讲,社工向青少年讲解毒品的危害。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安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案件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引发对“犯罪低龄化”的广泛讨论。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守护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是值得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
在珠海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多名社会治理民情观察员围绕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分享各自见解并给出建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发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管教缺失、监护不力、教育不当等问题。
有研究报告表明,人的成长是全生命周期的,人的心理健康、精神健全有赖于成熟、民主的家庭养育环境,以坚实、信任的亲子关系为基础。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责任重大。而在不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学校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欺凌、不良交友等问题,也是导致学生走向犯罪或者被侵害的重要原因。
观察员林祖劭认为,政府、学校、家长等应加强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强化心智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控能力和积极心态,学会积极应对挫折和困难,增强自信心和意志力。
“家长和学校要建立良好的沟通。”观察员禹华超举例说,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和家长接待日活动,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等情况,同时引导家长与孩子建立和谐良好的亲子关系,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实践中,社会力量亦大有作为。“要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观察员丁焕松认为,可发挥基层综治中心“桥头堡”作用,依托“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组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士,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消除学业压力、欺凌行为和不法侵害所带来的心理阴影。
观察员李丽补充举例说,要加强专业服务,可推动市妇联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德行珠海·亲子讲堂”“爸爸陪伴的力量”等家庭教育品牌作用。团市委可依托青少年宫、青年之家、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阵地,面向青少年常态化开展思想引领、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社会融入等活动。
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也是观察员们关注的目标。禹华超认为,可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为特殊群体、家庭变故、心理异常等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家访。
“要找准可靠牵头帮扶人,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观察员龙舒对建立“一人一档”表示认同,她提出,各村居可以将网格作为单位,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因人而异、分类施策。
打好治理组合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表示,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要惩教结合,未成年人的身份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宽容不纵容”,实际上就是该惩处的要依法惩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多名观察员认为,此举能有效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
“若学生间产生矛盾纠纷,学校应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观察员张清说,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
丁焕松补充,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提升发现校园欺凌、暴力等行为的能力,完善教育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对学生欺凌等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1+6+N”工作体系的具体任务,是平安珠海、法治珠海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林祖劭认为,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应建立联合保护机制,从预防犯罪源头抓起,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校园霸凌事件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在基层政法力量之外,李丽提到,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前哨和托底作用,定期研判分析辖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同时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针对辖区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开展走访巡查;依托数据平台,提升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其有效性、针对性、时效性,是当前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当务之急和有效方式。
法治信仰的建立和维护需要长时间的有效浸润。多名民情观察员纷纷表示,应当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协同、多维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坚持法治教育“漫灌”和“滴灌”相结合,培养法治思维,厚植法律信仰。同时,重视未成年人行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观察员杨爱华提出,要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校园活动。一是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专题讲座,通过真实案例让未成年人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使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二是多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暴力教育,通过“国旗下的讲话”、读书节、征文比赛和各类班会,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让未成年人掌握更多自我保护的技能。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各级政法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禹华超提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咨询专家”作用,同时通过检察开放日、警营开放日等活动,用发生在校园周边的事实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和以案说法,树立起青少年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让法治信仰生根开花。
龙舒从线上法治宣传角度谈到,“可以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采取集中讲座、散发资料、开通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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