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群众权利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铁路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因矛盾纠纷而引发的案事件也日益增多。为了给群众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安心的出行环境、更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近年来,深圳铁路公安处与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达成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公安+司法+律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模式,最终促成了全国首个律协驻铁路公安律师调解室的诞生。
2023年8月17日上午,驻所律师调解室在深圳北站派出所正式揭牌,这是深圳铁路公安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完善基层治理、开展合作共建、多元化解矛盾上的一次创新举措,旨在通过将专业法律服务引入基层警务前端,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全力构建新时代“大调解”体系,助推平安铁路、平安中国的建设。
警律协作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驻所律师调解室设在深圳北站派出所内,“公益律师志愿者法律服务团”由30名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律师代表组成。调解室实行“警律联动、分类处置”模式:派出所接警后,将适宜调解的纠纷双方引导至调解室,律师通过法律解读、利弊分析等方式,协助当事人厘清法律关系,提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场制作文书并督促履行;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引导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形成了完整的“接收—评估—调解—反馈—跟踪”的闭环流程。这种机制既发挥了派出所贴近群众、快速响应的优势,又借助律师的专业素养提升了调解的公信力和成功率,让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驻所律师调解室能提供一个中立的、公正的、安全的环境,让双方当事人在律师帮助下进行协商和调解,相比于公安机关的案件调查程序,调解室具有更快速、更经济、更灵活的优势。”在驻所律师调解室成立初始,深圳铁路公安处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赵杰就点明了警律协作的重要作用。
除了为旅客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驻所律师调解室的存在还帮助派出所解决了“专业法律知识不足、纠纷涉及领域广泛、占用过多警务资源”的困境,更多地将民警时间精力释放出来,投入到公安本职工作中。而对律师而言,在基层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和诉求,能快速地积累实践经验,有利于自身事业发展。可以说,驻所律师调解室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公安工作、律师业务和群众需求的“三赢”。
聚焦实效彰显专业调解“核心硬实力”
自驻所律师调解室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多起纠纷,用实效彰显了专业力量的价值。
今年5月,陈先生一行四人在进站乘车时因排队与徐先生发生口角、争执不下,后双方在列车上再次爆发矛盾,上升至肢体冲突,其中陈先生和徐先生的脸部、手部均有轻微破皮,后双方被列车乘警交至深圳北站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派出所民警做思想工作,双方同意调解处理。当日调解室的值班律师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查看了两人的伤势、询问了各自的诉求后,逐步耐心引导协商。最终,双方现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由陈先生一行向徐先生赔偿相关费用人民币18000元后,互不追究。
“铁路上多是旅客间因乘降秩序、财物纠纷、意外客伤而产生的矛盾,深圳北站客流大,往来旅客来自天南地北,因文化、习惯不同,冲动之下便会引起纠纷。”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胡宁可介绍道,“还有一类比较常见的就是旅客与铁路工作人员间的矛盾,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遇到对安检规定、乘车规定不了解的旅客,也会比较容易引发冲突。”
为了保障铁路运行秩序,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在距离列车发车时间4分钟前,停止检票。2024年4月的一天,当李先生急匆匆赶到深圳北站候车室检票口时,已过了检票时间,但李先生不顾检票口工作人员的阻拦,仍坚持入闸,继而与工作人员发生拉扯,导致对方手臂轻微拉伤。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李先生引导至驻所律师调解室,经过民警和值班律师的教育劝导以及安全普法,李先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向工作人员道歉并赔偿人民币300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公安与律师的参与让矛盾化解得更高效、彻底,也保证了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公平性。两年内,驻所律师调解室共处理了47起纠纷矛盾,调解成功率达100%。
延伸触角深入法治宣传“润物细无声”
驻所律师调解室不仅是矛盾化解的“终点站”,更是法治宣传的“前沿岗”。依托这一平台,深圳北站派出所联合律师团队在站内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理念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
春运、暑运以及“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期间,是深圳北站客流一年内的高峰期,也是铁路公安民警最繁忙的时候。“针对节假日大客流,我们会增派警力加强站内巡逻,同时也会借机开展法治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圳北站派出所教导员孔良瑜表示。派出所还会结合不同节点开展不同主题的宣讲,如“3·15”侧重消费者权益保障、“5·26”主讲铁路安全知识、“6·26”强调禁毒宣传教育等,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实用知识,推动法治与服务深度融合。
自从有了律师力量的加入,宣传队伍面向群众的讲解更到位、科普更专业。现场设置的律师咨询台免费提供“一对一”法律答疑,涵盖侵权责任、债务纠纷、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方方面面,让旅客在出行过程中也能收获满满。同时,驻所律师调解室还梳理了以往受理调解的案事例,以案为鉴告知广大群众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大家从“被动接受调解”转向“主动运用法律”,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除了面向旅客群众,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律师团队还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工伤赔偿”等内容为铁路职工开展讲座,受到了广泛好评。
从矛盾化解的“减压阀”到法治宣传的“播种机”,驻所律师调解室无疑为深圳北站派出所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它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法治的力量,也折射出深圳铁路公安处对群众利益的高度负责。未来,深圳北站派出所与驻所律师调解室将继续深化“警律协作”模式,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专业法律服务更贴近群众、更融入基层,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更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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