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南海,潮涌濠江。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分别简称大湾区、合作区)建设的深入推进,珠海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合作越来越密切,人员往来越来越频繁,跨境诉讼随之增多。数据显示,2024年,珠海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结各类涉澳案件数量占全省的70%、全国的50%。
近年来,珠海法院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持续深化理念、制度和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涉澳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大湾区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水平,全力构建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
内地调解员与澳门调解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中心线上调解室同台出镜,通过视频调解涉两地矛盾纠纷。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澳门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民商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立足湾区服务大局
擦亮涉澳审判品牌
“我们要以昂扬改革的创新精神、奋起拼搏的进取姿态、实打实的工作业绩,为珠海奋力打造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2月8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会议强调,珠海法院要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在保障大湾区与合作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强化民生福祉司法保障等方面深度求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近年来,珠海市两级法院坚持政治统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找准司法服务大湾区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以系统性思维谋划涉澳司法审判工作,持续擦亮涉澳审判品牌,为大湾区与合作区建设、珠海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珠海市是内地唯一一个与香港、澳门同时陆桥相连的城市,承担着推动大湾区协同发展、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政治使命。为此,珠海法院立足大湾区“一点两地”(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全新定位,充分发挥毗邻澳门的区位优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出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建设十条意见》。2022年至2024年,连续3年在广东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围绕如何精准护航大湾区与合作区建设作专题经验介绍。
发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横琴法院)职能作用,支持横琴法院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推动理顺横琴法院管理体制,配齐配强队伍力量,努力打造彰显“一国两制”优势的新型示范法院。支持横琴法院打造涉澳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指导横琴法院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涉外)民事、行政审判团队和(涉外)商事、刑事审判团队,落实季度发改案件质量分析研判例会制度,进一步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改革创新赋能发展,将涉澳审判作为改革创新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涉澳审判机制改革,组建全市法院涉港澳审执改革领导小组及攻坚团队,出台《全市法院涉港澳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规则衔接、融汇审判资源等6大项目24项改革举措。2023年9月,建成启用珠澳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打造集跨境诉讼服务、涉澳法治理论研究、珠海法治文化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珠澳司法交流新平台,接待参访人员4000余人次。今年,珠海中院将发布“一案三答:珠港澳民商事对读案例”、开展内地与澳门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对读等工作举措纳入年度改革创新工作要点。
珠海法院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具有推广示范意义。横琴法院“探索跨境商事规则衔接”改革成果获评首届“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建立跨境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完善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
规则衔接持续深化
精细审判提质增效
“虽然案件由珠海法院审理,但我更能理解适用澳门法律作出的判决。”来自澳门的陈某是一起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庭审结束后,他对珠海法院法官的专业审判水平不住地赞叹。
此前,陈某与内地居民曹某、孙某协商约定在澳门合作经营餐厅,陈某以其商号出资,持股30%;曹某出资澳门币15万元,持股40%;孙某持股30%。各方就内部出资份额转让事宜签订合同并办理公证。曹某向陈某支付部分出资款后,与陈某、孙某商讨合作经营细节。陈某为筹备新餐厅,续租商铺、解雇部分员工,并为曹某、孙某办理澳门务工申请。大约20天后,曹某称无法继续出资,请求陈某返还已付的出资款,被陈某拒绝。曹某提起诉讼,主张股权转让合同未成立,请求陈某返还出资款。
横琴法院一审认为,涉案合同已成立,驳回曹某的诉讼请求。曹某不服,提起上诉。珠海中院二审认为,涉案商铺及陈某的住所地位于澳门,本案应适用澳门法律。根据《澳门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案各方当事人已就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合意,陈某续租商铺、解雇部分员工,为曹某、孙某办理澳门务工申请,显示其具有按已商定条件接受合同约束的意思。曹某支付部分出资款,要求陈某帮其寻找租房信息,集体商讨新餐厅经营事宜等诸多行为,亦表明其具有维持交易的意愿。因此各方当事人已开始履行合同,应认定合作经营合同已经成立。曹某起诉要求陈某返还出资款于法无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珠澳两地民事与商事活动日益密切,珠海法院在审理涉澳案件时经常会适用《澳门民法典》和《澳门商法典》。”珠海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内地法院依照澳门法律规定和善意原则,有效维护了跨境商事交易的稳定性。
近年来,珠海法院持续深化涉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珠海中院联合澳门大学,建立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明确法院对澳门民商事法律条文理解存在分歧或需进一步明确含义时,可借助澳门大学合作渠道查明,为准确适用澳门法律提供有力支撑。横琴法院探索建立“法院依法自主查明+港澳调解员协助查明”多元化查明模式,通过司法协助完成首例委托澳门法院查明澳门法律,不断拓宽澳门法律查明渠道。
“我们与澳门法院建立案例互换机制,在全国率先发布‘一案两答:珠澳民商事对读案例’,通过对同一案件分别适用内地与澳门法律处理结果进行比较解读,引导商事主体熟悉两地商事规则,以品牌效应吸引外商投资。”据珠海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以来,已先后发布四批“一案两答:珠澳民商事对读案例”,该做法被有关法律院校关注并作为教学案例。
“将同一案例分别适用内地法律和澳门法律互换解读,使两地居民对适用内地法律与澳门法律的裁判结果形成明确预期,可以有效预防纠纷诉讼。”澳门中级法院法官小何说。
新发布的第四批“一案两答:珠澳民商事对读案例”以两地交叉对读对方辖区案例的形式,创新案例交换新模式,探索规则衔接新路径,以案例为载体揭示内地与澳门民商事规则异同,实现珠澳两地规则机制“软联通”。
在前期试点探索、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珠海中院研究形成内地与澳门民商事实体规则深度衔接的新成果——《内地与澳门民商事法律实体规则对读(第一批)》,聚焦民间借贷、合同违约责任、公司中小股东保护等商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经常接触的法律领域,通过对两地法律规则的直接比较解读,以期增强法治理解与认同,促进法律规则衔接互鉴,提升两地商事主体对不同规则下交易行为的可预期性,鼓励更多商事主体到珠海、合作区开展交易活动。
为进一步健全专业化审判体系,珠海中院指导督促横琴法院加快涉港澳民商事审判专业化团队建设。珠海中院2名民商事法官获选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在澳门大学的博士培养项目。同时,聘请域外法专家作为珠海法院司法智库成员,深入研究涉港澳审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
为不断提升涉澳审判工作水平,珠海中院以中葡双语发布《珠海法院涉澳民商事审判白皮书》,全面总结涉澳民商事审判规律。为更好地衔接港澳、接轨国际,珠海中院与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合作建立珠海涉澳案例研究中心,以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统一法律规则理解及裁判标准;加大精品案例培育力度,2022年以来,共有27篇涉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珠海中院法官撰写的《关于涉港澳民事诉讼特别规则的体系化构建研究》被评为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24年年会获奖论文;内地与澳门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和执行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优秀课题研究成果。
多元化解跨境纠纷
数智赋能司法惠民
“澳门调解组织的参与让调解更加顺利,希望这种调解方式以后越来越常见。”今年元旦前夕,澳门调解组织首次在横琴法院参与跨境民商事纠纷调解。调解成功后,澳门当事人的代理人李某高兴地说。
此前,内地居民黄某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19年4月向澳门居民汤某借款10万元,到期后一直未还款。2024年11月25日,汤某起诉至横琴法院。经双方同意,横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纠纷引入诉前调解程序。为精准对接跨境纠纷当事人解纷需求,横琴法院委派澳门调解组织——澳门劳动关系调解协会进行调解。
在线上调解室里,内地调解员与澳门调解员依托跨境纠纷联合调解模式,从双方当事人关心的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争议焦点出发,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随后,经当事人申请,横琴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执行效力。
2024年5月,广东高院印发《关于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方案》。同年11月,澳门律师公会调解及调停中心、澳门劳动关系调解协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三家澳门调解组织被吸纳为特邀调解组织,在横琴法院开展试点。
“三家澳门调解组织的加入,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多元解纷力量,为合作区跨境民商事纠纷提供了更为高效、便捷和专业的解决途径。”横琴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为高效化解跨境纠纷,珠海法院积极构建多元联动化解机制。在横琴法院设立多元解纷中心,与珠海市涉港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8个调解组织构建联动解纷机制,2022年以来,共成功调解涉澳纠纷307件。选任12名澳门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创新实行“内地调解员+港澳调解员”“法官+港澳调解员”联合调解模式,充分发挥港澳法律专业人士熟悉当地法律规定、通行规则和社会观念的优势,增进涉澳纠纷化解中的文化认同感和信赖感,进一步提高多元解纷质效。
“我曾经与内地调解员合作化解一起涉澳离婚纠纷,实现当天立案、当天调解息诉。这样的纠纷在澳门解决起来耗时较长、成本较高。”据澳门籍特邀调解员小周介绍,依托“内地调解员+港澳调解员”联合调解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内地调解员与港澳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减少港澳当事人因法律、文化背景等差异产生的顾虑。
为进一步拓宽跨境纠纷化解渠道,珠海中院健全完善诉讼仲裁协调机制,与珠海国际仲裁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关于共建诉讼与商事仲裁工作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十大典型案例、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凝聚诉讼与仲裁化解纠纷合力,促进国际商事纠纷高效化解。
“在华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中,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给予仲裁庭弥补程序瑕疵机会,依法规范和支持仲裁有序发展,为类案处理提供借鉴思路。”珠海中院有关负责人举例说。
“鼠标一动、文书秒送”,是对珠海法院向澳门当事人高效送达电子文书的生动写照。
2024年7月,在一起内地居民与澳门居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通过电话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用手机短信发送电子文书,全程不超过15分钟。这是全国首单通过“电话询问+短信送达”方式向使用澳门手机号码的当事人电子送达诉讼文书。随后,又成功完成首单对港手机号码电子送达,开辟了内地法院对港澳诉讼文书送达的新路径。
“湾区速度,好犀利(粤语“好厉害”之意)!”澳门当事人莫先生点击短信链接后收到电子文书,禁不住连声称赞。
看到当事人如此快速查收电子文书,案件书记员不禁感慨:“短信是11时30分发送出去的,当事人11时45分就点开了文书链接,这个方式真是既方便又快捷。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最快也要四五天,等回执又得好几天。”
这是珠海法院以数智赋能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提高涉澳诉讼服务水平,珠海法院大力推广以电子送达为主、以其他送达方式为辅的集约送达系统,有效提升涉澳案件当事人送达成功率。早在2021年,香洲区法院便承担起珠海法院搭建“珠澳电子送达通”平台的改革任务,目前已实现在全市法院“1+N”(以香洲区法院为主中心,以其他N个法院为分中心)全域集约送达。
珠海法院依托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打造集授权见证、在线调解审理、在线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融合平台,持续优化境外当事人委托律师在线授权见证服务。2022年以来,共办理在线授权见证903件。在一起澳门居民与内地居民的金融借贷纠纷中,横琴法院依托“微法院”“授权见证通”等平台,快速完成当事人认证、代理人认证、立案受理等一系列程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双方当事人通过“粤公正”小程序参与在线调解,达成协议后,法官通过视频进行审查,十几分钟便对调解协议作出司法确认。
司法便民惠民,永远在路上。横琴法院试行以港澳居民居住证为依据确定管辖权,发布中英葡三语《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诉讼风险特别提示》,制定《跨境诉讼服务工作指引》,在微信公众号开辟“一站式诉讼服务”“跨境诉讼服务”“多元解纷”等模块,实现跨境纠纷“一网解纷”;探索以简易程序和速裁机制审理涉港澳案件,推动审判效率跑出“横琴速度”。
打造一流发展环境
保障澳人民生权益
澳门钜记公司是澳门老字号企业,在内地拥有“钜记”“钜记饼家”等多个注册商标。珠海某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该公司联合广州某商行擅自出售印有“钜记”“钜记食品有限公司”字样的牛肉棒、杏仁酥等侵权商品,并标注“大陆总代理”字样。澳门钜记公司得知情况后,诉请珠海某公司、广州某商行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珠海中院生效判决认为,珠海某公司、广州某商行擅自销售使用澳门钜记公司的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的被诉侵权商品,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主观恶意明显,判决珠海某公司、广州某商行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共同赔偿澳门钜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万元。
“本案是保护澳门老字号的典型案例,通过依法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严厉打击攀附老字号商誉的侵权行为,助力大湾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珠海中院有关负责人说。
珠海法院锚定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坚持境内外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审理股权转让、投资贸易等各类涉澳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加强大湾区知识产权联合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横琴法院与广州南沙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共建“一体化”保护平台,深入调研珠海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助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和专业化建设,建立破产信息“一网”“一窗”通查机制、企业破产前端服务机制,帮助多家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化解危机。在全省营商环境考评工作中,珠海法院“办理破产”和“解决商业纠纷”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一流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珠海法院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跨境刑事犯罪,坚决遏制跨境赌博、跨境走私等犯罪,依法审结李某宏、徐某平等14人开设赌场、招揽组织跨境赌博犯罪案件,审结利用“水客”走私偷逃税额2亿余元的卓某鹏等走私案;严厉打击跨境毒品、电信网络诈骗、偷运人口等犯罪,依法审结徐某银等9人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
司法建议是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方式。珠海法院进一步延伸拓展审判职能,做实做优司法建议工作,向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发出加强对口岸地区旅业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司法建议,推动治理跨境非法收债行为,助力建设“宜居、宜商、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
“内地居民颜某的各项损失合计72万余元,应由澳门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前不久,横琴法院审理一起由澳门居民引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澳门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3年6月8日,澳门居民郑某驾驶的具备跨境行驶资格的小轿车在珠海市与内地居民颜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颜某左眼失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郑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颜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81万余元。
横琴法院一审认为,事发地点在珠海市,本案应当适用内地法律。郑某在澳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颜某各项损失合计72万余元,应由澳门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内地法院明确澳门保险公司承保澳门车辆在内地发生事故引发纠纷的法律适用规则,为‘澳车北上’政策顺利实施提供了司法保障,促进了大湾区人流与物流的畅通。”今年3月,广东高院在发布的第八批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中,这样点评该案例的典型意义。
漫步于横琴岛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澳门牌照车辆。随着大湾区、合作区深度融合的不断“加码”,港澳居民在珠海生活、工作和创业已成为常态。
为服务保障澳门居民在珠海的民生权益,珠海法院推动落实便利澳门居民在内地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各项政策制度,依法审理教育、就业、住房等领域各类涉澳民生案件。在谢某某与柏某公司、珠海某公司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中,认定跨境关联企业合并计算原工作单位的工龄,依法保护跨境务工者合法权益。
珠海中院依托涉澳家事少年审判机制,设立全国首个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对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实行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模式;专门配备至少1名女性法官或者女性陪审员,审理涉及澳门妇女儿童婚姻家庭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以及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案件;发布涉澳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建立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化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五优先”工作机制。在林某诉倪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适用澳门法律为澳门居民妥善处理内地财产,切实维护境外当事人在内地流通、存储的财产利益。
深化法治交流协作
共促法治融合发展
“此次培训不仅能够加强两地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将强化澳琴两地的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促进合作区建设和发展。”近日,首期为横琴法院举办的澳门民商事法律培训课程在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开讲,进一步提高合作区及珠海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涉澳民商事案件审理能力。
首期培训课程为期5个月,至10月下旬结课。课程以精研澳门民商法及诉讼法为核心,特邀9位澳门法律界理论与实务专家,通过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比较与澳门案例研习双轨并进,帮助合作区培养一批“既懂横琴也懂澳门”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服务合作区的澳资澳企澳人培育“法治沃土”。
近年来,珠澳两地法院互动频繁,不断拓宽交流沟通渠道。在国际商事、知识产权、法官培训等领域,深化与港澳交流合作,加强跨境法律人才培养;出台《珠海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通过召开跨境学术研讨会议、实施法律人才互聘计划、加强与港澳高校合作等多项举措,加强国际司法人才培养,为大湾区、合作区建设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发挥好珠海涉澳案例研究中心、珠澳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等平台作用,强化相关领域理论与实务研究,不断优化涉澳审判工作体制机制。
珠海法院与法学研究机构持续深化交流合作。2024年10月30日,珠海中院与澳门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坚持“优势互补、长期合作、相互支持、协同发展”原则,在“一案两答”案例对读、打造精品案例库、普法宣传、模拟法庭、域外法查明等九大领域多个方面开展合作,促进涉澳法治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推动涉澳审判机制创新,大力培育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以法治助力大湾区建设,做实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珠海市致力于打造涉澳司法协助示范地,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横琴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建立的直接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机制,实现全市法院“点对点”办理涉澳司法协助案件。横琴法院创新推行“先协寻后送达”模式,在委托送达的同时附调查受送达人有效送达地址委托书,进一步提高送达成功率。此外,珠海中院出台《珠海法院关于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工作细则》,推动由专人负责澳门法院对珠海法院的委托送达,实现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对澳司法协助成功率同比提高10%。
珠海法院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拓宽珠澳交流沟通渠道。珠海中院组织法官赴澳门法院考察交流,提出多项创新跨境审判工作机制合作建议。横琴法院与澳门初级法院签署《加强司法交流协作纪要》,在巩固互访交流机制、轮流举办研讨活动等方面达成共识;选派涉外审判法官赴澳门为澳门司法官授课,分享涉澳审判经验,交流司法改革成果。作为珠港澳律师训练营指导单位,珠海市法官协会选派资深法官为珠港澳律师授课,助力珠澳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此外,珠海市在强化珠澳法律研讨交流等方面推出多项创新举措。珠海中院召开首届珠海法院跨境司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首次采用澳门法官与内地法官、澳门学者与内地学者共同研讨的形式,就管辖权冲突、区际送达等跨境审判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参加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提出发挥跨境委托送达作用、完善跨境公告送达制度等完善建议和制度展望。横琴法院举办琴澳法律文化沙龙,以“粤澳民事诉讼规则对比及衔接”为主题,就区际证据规则和诉讼主体地位认定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在“女法官国际日”,分别与珠海、澳门有关单位共商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及国际商事纠纷柔性多元化解路径。
“接下来,珠海法院将积极回应大湾区对外开放和国际化需求,不断提升跨境审判专业化水平,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方面,勇闯改革创新‘深水区’,争当涉澳民商事纠纷化解‘弄潮儿’。”珠海中院有关负责人说。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