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谋划少年儿童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强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5件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以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努力达到“1﹢1﹢1>3”的效果。
要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多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法院实行综合审判的少年法庭有900余个,占少年法庭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各级法院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引领作用,强化系统思维,注重涉未成年人案件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协同增效。在民事和行政审判中,要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观念,及时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在刑事审判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发现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等受到侵害的,及时依法释明维权路径。
要强化问题导向,推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地落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民法院要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方式、制度机制,夯实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要树牢前端预防犯罪理念,坚持厚爱严管、管早管小,细化、压实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要积极推动事后救济保护向事中、事前预防治理转变,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
要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天大的事,也是天下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要根据工作实际,深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要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落实到位,确保未成年人生活保障、情感需求、监护环境等多元权益得到全方位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梦想,靠我们这一代,更靠下一代。”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会有梦想,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梦想。在他们逐梦的过程中,法治需要尽到“最大程度”的努力、发挥“最高级别”的作用,因为他们的梦想,就是我们的未来。人民法院要以此次典型案例发布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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