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衡阳市法学会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局之年。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衡阳市法学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应用型法学研究工作,推出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衡阳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衡阳市法学会的工作经验有以下三条:
一、领导重视,快速启动。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法学会法治智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市法学会把法学课题研究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邓柯高度重视法学会课题研究工作,多次听取法学课题研究工作情况汇报,并亲自出面解决课题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各方的关心和支持下,2017年衡阳市法学会课题研究工作正式启动,市法学会发布的法学研究课题被确定为市级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两类。市级课题经费由市财政拨款解决,政法系统各单位的委托课题主要由委托单位负责。
二、问题导向,科学管理。衡阳市法学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课题选题方向偏重于政法综治工作、司法体制改革、政法队伍建设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课题选题方向时,多次与市社科联共同组织专家就课题选题进行可行性论证。衡阳市法学会起草制定了《衡阳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草案)》,对课题立项、招标、评审、结题等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衡阳市法学会还充分发挥专家智力优势,让专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课题研究的科学性、规范性。为避免课题质量不高、完成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衡阳市法学会采取中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课题进行检查跟踪,全程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三、评审总结,注重转化。课题验收评审工作是课题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整个课题研究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衡阳市法学会多次与市社科联就验收评审的具体形式、评审标准、评审组人员等细节问题进行商讨,专门制定了验收评审工作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审批。评审专家从衡阳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和法学法律专家库中选出。为确保法学研究课题成果及时转化,在衡阳市2017年政法课题验收评审会上,衡阳市法学会专门组织课题委托单位的专家代表与课题研究组就课题转化进行探讨,商定先进行内部试点再逐步推广,最终形成工作制度用于指导系统和部门工作。
来源:湖南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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