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枫桥经验 创新社会治理
——綦江区法学会探索“分钟法律诊室”法律服务机制
“分钟法律诊室”,是綦江区法学会落实“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的工作品牌,核心是建立在法治框架下的居民自治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问题导向、抓住关键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矛盾纠纷的化解的关键在于抓早抓小,发生矛盾纠纷时,只有反应迅速、专人处置、专业指导,才能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綦江区法学会按照党委政府主导、人民群众参与、法学会会员指导的工作思路,创新建立“三级和议”制度,结合层层过滤的原理,形成一种深入最基层、反应最迅速、化解最有效的矛盾纠纷逐级化解模式。
二、建立机制、精准定位
一是组建一支队伍。发动有社会影响力、威望高,年富力强、有热心的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离任村干部和老协会员等力量,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美丽乡村社会治理和议员”志愿者协会,以村居为单位设立分会,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群众性组织和“分钟法律诊室”的主要力量,在区法学会的引导下,参与社会治理。同时,结合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自愿报名申请、村镇资格审查、司法专业培训等流程,将符合条件的和议员聘请为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专业水平。二是明确职能定位。突出“分钟法律诊室”的公益属性,结合社会治理需要,开展法治宣传、纠纷调解、信息收集、参与自治和传播正能量等工作,充当政策宣传员、情绪梳理员、矛盾裁判员、信息收集员、法治引路员等五大角色,形成一支与综治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法律服务平台。三是建立一个机制。按志愿者协会、村(社区)、街镇党委政府三个层面,对应建立自下而上的三级和议制度,从纠纷发生开始,逐级启动三级和议,逐级减少矛盾纠纷,有效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以当地党委政府为领导核心、志愿者协会参与协调、村支两委引导自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丰富内涵、服务基层
“分钟法律诊室”,主要体现在四个字上,即:和、快、广、精。和,指以和为贵,“分钟法律诊室”的三级和议制度,分别设立一名和议长,负责本级和议的组织实施,全程体现以和为贵的理念;快,指反应快速,“分钟法律诊室”安排专人专线专门接待,发生纠纷后向值班人员报告,第一时间联系纠纷所在地和议员,第一时间启动和议;广,指覆盖广泛,和议员来自于群众中,遍布每个村社,无形中形成了一张“零死角”的和议网络;精,指业务精通,全体和议员事前经过人民调解员培训,符合条件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同时建立法学会会员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培训学习、专业指导调解等方式,提高了和议员队伍的业务能力。
2017年10月以来,“分钟法律诊室”在綦江区新盛镇石桥村、石壕镇万隆村试点运行,共帮助村民解答咨询270余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03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其中98件矛盾纠纷被志愿者协会“一级和议”化解,约占95%,5件矛盾纠纷通过村(社区)“二级和议”解决,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来源:綦江区法学会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