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明朝中后期政治家、改革家,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帝鉴图说》等,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王安石之后实行改革的第三人。
张居正23岁中进士,因才华出众,得明穆宗信任。穆宗死后,遗命张居正等3人为顾命大臣,辅政太子朱翊钧。隆庆六年(1572年),万历皇帝朱翊钧登基,张居正成为首辅。皇帝年幼,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张居正任内阁首辅10年,为了挽救明朝统治危机,以“恪守祖制”的旗号进行变法,在经济、军事、政治等方面实行一系列改革,使万历初年呈现出太平盛世景象,史称“万历新政”。
变法主要有三项内容。第一,整顿吏治。推行“考成法”。对官吏政绩进行考核,以促使其提高行政效率。考成法核心内容是建立簿册制度,规定六部及都察院对各项章奏均应立即转有关衙门执行,以“考成法”考核各级官吏,“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事为之肃然。推行内外官久任法。为纠正当时官员频繁升迁、降职产生的消极影响,此法明确规定了官员的任期,使官员在其任职期间能够安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第二,财税改革。缩减财政支出,取消不必要和不重要的政务活动;缩小翰林院拨款规模;严格管控宫廷物品采购;缩减军费开支,重建军垦制度;要求所有官员在任内足额征税,非此不能升迁。清丈田亩。万历八年(1580年)在全国清丈土地,重绘鱼鳞图册。清查出了地主豪强隐瞒的“诡田”,减轻了粮户的赋税负担,国家财政状况有所好转。推行一条鞭法。清查土地后,将田赋与名目繁多的力役总汇为一条,施行赋役合一,按亩计税,用银交纳,手续简便,以整齐划一的税率堵塞了田赋缴纳的舞弊行为。一条鞭法还将所有差役合并征银,规定所有人一律按统一标准承担劳役。此举是张居正最为著名的改革措施。第三,整饬军备。采取“按籍征兵,随宜募补,着实训练”等措施,培养数万精兵,提高了军队战斗力;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防线上加修了“敌台”三千余座,起用戚继光镇蓟门、李成梁镇辽东,“悬重赏以劝有功,给将领以事权”,保证了边关的安全。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太仓所储,足支八年”,朝政为之一新。
万历新政是明中期即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一次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和民族关系领域的全面深刻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了地方官吏对农民的剥削。张居正厉行改革,表现了一个士大夫学以致用、以民为本、因民立政、从政庇民的高贵品格和一名朝廷重臣的高度政治责任心,与历史上的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一样,历史价值永存。改革虽未能挽住明王朝的颓势,但对缓和社会矛盾、挽救统治危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晚年,张居正居功自傲,政事家事不检点,引起部分朝臣不满,1582年病逝后不久即被人攻讦,被治罪、籍没家产、子弟发配,新政措施被废止,40年后方恢复名誉。(文 / 李航)
本文刊登于《法治吉林建设研究》2017年第4期。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