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宁市法学会着眼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法治素养的健康青苗,在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联合有关部门,以建立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为抓手,树立标杆,示范引领,推动了全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探索出切合实际、彰显特色、卓有成效的法学会工作品牌。
牵头协调、多方联动,创建示范性基地
根据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创建校园法治教育基地的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在市政府支持下,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南宁市法学会牵头,联合市政法各部门、教育局、团委、西乡塘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等部门,于2014年启动了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经过充分调研,2014年9月,南宁法学会分别在市第二十一中学、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学校建立了高水准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作为市级层面的示范基地建设点。在创建市级示范基地基础上,2015年,南宁市法学会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依法治市办、团市委印发了《南宁市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方案》,明确全市创建校园法治教育基地的指导思想、组织责任、目标任务,提出各县、区建立1个校园法治教育示范性基地、各个学校都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要求,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督查指导等形式,推动示范基地覆盖到各县、各城区(开发区)。
截至2016年底,南宁市、县(区)先后共争取财政支持资金近500万,重点建成高标准、高水平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16个,其中市级层面2个,县级层面14个。
科学设计、多策并举,增强教育示范功能
南宁市法学会创建示范基地,以落实青少年普法教育为主线,以教育性、示范性为目标追求,坚持法治内容与德育内容相结合,创新载体与形式,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与校外普法机关、志愿者结合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将法律知识与教学融合。目前,创建的示范基地在校园开辟法治长廊或法治花园、专设法治展厅,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建设模拟法庭教室,建立“110学生维权警务室”、“学生心理辅导室”等维权岗、关爱岗。各主办单位落实有包括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法学院校普法志愿者等担任基地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指导模拟法庭。同时,基地组建培育“示范基地学生讲解团”,以学生对学生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
此外,印发统一的文件要求,明确建设内容,各部门以及学校的责任,落实有联络员,制定运行管理措施,保障示范教育基地发挥作用并可持续发展。
效果凸显、形成样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创建示范基地树立了南宁市法治教育品牌,得到了各级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中国法学会王其江副会长、司法部张彦珍副部长亲临基地视察指导,教育部法制办组织全国部分省市教育行政领导、教师代表到基地参观。两年来,全国、全区有关地区、部门组织人员到示范基地参观数十批次。
示范基地创建以来,基地所在学校学生接受教育近10万人,达到“4个100%”的参与率,即:参观宣传阵地率100%、体验模拟法庭率100%、参与法治课堂率100%、参与法治主题活动率100%.两年来,全国、全区有关地区、部门组织人员到示范基地参观数十批次。2016年6月,北湖北路学校获得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选的“全国法治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广西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学校。
南宁市、各县区法学会联合教育部门通过举行揭牌仪式、现场会,组织辖区学校领导参观、组织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向辖区学校、向全市各学校推广示范基地经验,树立“样板”,示范引领。目前,除重点建设的16个示范基地外,全市另有22所学校成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的先进典型,全市1800所中小学校落实有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建有法治宣传栏等法治宣传阵地,落实法治课堂,545所学校还设立了维权室、关爱岗。
2015年以来,法学会、政法部门、教育局、团委、法学院校等各主办单位,开展模拟法庭比赛、法治讲堂、法治文艺表演、安全知识宣传等“法治进校园”活动2000多场次,在全市中小学校大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据统计,南宁市未成年犯罪率占全部犯罪比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2年的8.95%,下降到2015年的6.29%、2016年的5.27%.
(来源:南宁市法学会)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