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法总则的学习和运用,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根据省法学会《关于开展2017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27日,辽源市西安区法学会在福盛社区举办了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普法志愿者、律师孙竹权作了专题讲座。全区12个社区的网格员、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80多人参加,同时发放民法总则200本。
孙竹权从民法总则的出台背景、内容结构等进行了解读,重点就民法总则中胎儿利益保护、自然人的生死时间、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子女指定遗嘱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见义勇为、诉讼时效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10个方面,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作了讲解。
听讲座的社区干部和社区法律工作者表示很受教育,民法总则施行后,要深入进行学习,运用到实际生活中。要开展民法总则宣传,让民法知识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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