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 协办:南方新闻网
本网站由广东省法学会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粤ICP备14021469号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