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5日)上午,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人大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广州市首届监察委员会主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连生高票当选。
刘连生 广报记者 杨耀烨 摄
刘连生简历刘连生,男,1964年9月生,湖南邵阳人,汉族,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研究生(华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农学硕士。现任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982年9月后,在湖南农学院牧医系兽医专业大学学习;1987年7月后,湖南省邵阳县畜牧水产局干部;1988年10月后,湖南省邵阳县团委干部;1989年3月后,湖南省邵阳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9月后,华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4年7月后,广东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1997年8月后,广东省纪委办公厅主任科员;2002年3月后,广东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2004年4月后,广东省纪委办公厅案件管理处处长;2004年11月后,广东省纪委案件管理室正处级副主任(其间: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广东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2007年9月后,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厅级主任(其间:2008年6月至2008年7月,广东省第1期领导干部经济管理专题研究班学习);2010年1月后,广东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2012年5月后,广东省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2013年12月后,广东省纪委常委;2015年10月后,任现职(其间: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中共中央党校“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专题进修班学习)
第十一、十二届省纪委委员;第十、十一届广州市委委员,第十、十一届广州市纪委委员,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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