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由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主办,韶关学院承办的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3年学术年会在韶关市顺利举办。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韶关学院校党委委员、副校长赵三银,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挚萍教授及省内外环境资源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实务的律师代表共70余人到达现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池泽峰/摄
会议首先进行了研究会换届,听取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秘书长名单以及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章程。与会领导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颁发聘书。
姜滨在致辞中指出,研究会要突出研究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实现环境资源领域的良法善治。要突出研究如何建设美丽中国法治体系。要突出研究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法理基础和法治保障体系。要突出建言献策工作,从古中今外正新六个维度深入研究,为党委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
赵三银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时做出了全力推进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重大战略部署,这些都迫切需要大家就如何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法律问题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本次大会的召开,既是广东法学研究领域的一大盛事,也是广东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家公园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对韶关学院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有力促进。
李挚萍代表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理事会表态,研究会将坚持省法学会的领导,聚集省内环境法治人才,服务广东环境法治建设需要,在若干方面攻坚克难,加深研究与现实问题的关联,产出更多有影响力的成果。
会议第二环节召开了以“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学术年会。与会代表采用主题发言、与谈、自由发言形式在理论、实务的不同角度展开思想碰撞,其中着重讨论了创建南岭国家公园的立法问题。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创建国家公园不能一昧追求“保护”,也要与“利用”协调统一,兼顾当地居民的利益,实现整体保护,故建立一套适应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需要于法有据,南岭国家公园的现实立法需求迫切。
据悉,南岭是我国南方重要的自然地理界线,正在创建的南岭国家公园处于南岭山脉的几何中心,不仅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亦是广东北部天然屏障和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近年来,广东省积极全力推进南岭国家公园的创建工作,开展以国家公园为核心的就地保护行动,不断构建和完善科学规范的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而正在谋划创建的南岭国家公园为全省的第一个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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