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举行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动宪法实施和监督”为主题的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座谈会。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家清主持会议,会议共有5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
会上,来自省内的11名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分别作主题发言。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童之伟以“全面有效实施宪法应是我们始终不渝的追求”为主题进行发言。他指出82年宪法是我国历来最好的一部宪法,但也始终面临着全面有效实施的问题。首先,他强调宪法条款的实施应全面,不能任意为之。其次,他指出宪法有效实施的难点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而这在我国主要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手段。对此,他认为不能偏离宪法本身规定的路径,应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本身的作用,以会议的形式对规范性文件、行政行为等进行审查,以推动宪法监督实施真正落实。
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邓世豹指出,宪法确定了我国人权发展道路,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应充分运用宪法思维,其基本要求是,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人权事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人权保障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确保国家机关切实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责任以及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桦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筑牢宪法实施的民主根基”主题,立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就宪法实施问题提出了几点看法。她认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宪法实施的逻辑起点和民主根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力量之源。同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发挥人大制度在宪法实施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宪法实施的具体制度路径。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副院长、教授夏正林作主题为“强化宪法实施,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发言。他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关键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及坚持宪法确定的国体、政体和国家各项制度。
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委党校期刊副主编、教授朱海波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层面,就依宪立法、依宪执法、公正司法以及构筑社会主义宪法文化四个维度,简要阐释了为何以及如何以宪法为核心,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陈永鸿发言的题目是“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对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意义”。他指出,现行宪法不仅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征程,逐步深化改革开放,还通过宪法修改巩固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他表示,现行宪法是我国历史上最好的一部宪法,它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品格,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确立和深化奠定了根本法基础。
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蒋银华从“作为诠释党的领导新起点的‘执政权利’”“将‘执政权利’作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动力”“用‘执政权利’衔接‘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三个方面,对“以执政权利理论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题进行简要阐述。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高轩的发言主题是“地方人大立法立项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他指出,在地方立法实践当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立项的主导权往往受到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很大制约,在此情况下,地方人大在立项上时常陷入被动,甚至出现“行政主导立项”的现象。因此,完善地方立法立项公众参与机制十分迫切,拓宽公民参与地方立法立项的渠道,包括: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公民参与的方式途径、具体公民参与的事项范围、健全公民参与激励机制等,对于扭转“行政主导立法”的局势,促进地方民主、科学立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法学副院长、教授房亚明表示,坚持人民至上,维护宪法权威,是新中国宪法特别是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实施的基本经验,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动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要方向。他指出,坚持人民至上是现行宪法社会主义属性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的根本所在。将人民至上理念贯穿于宪法实施和监督全过程以维护宪法权威,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维护和拓展公民权利保障以及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和有序推动共同富裕。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朱姗姗对“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进行了阐述。她介绍,备案审查制度来源于宪法,是一项宪法性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她指出,目前,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备案审查制度体系还有很多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如审查权限不明、“合宪性审查”机制不清、公众参与机制缺乏等。但随着立法法的修改、备案审查能力的提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建设、备案审查事后纠错机制的构建以及加强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必定会推动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吴家清会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宪法的修改完善”为题进行重点论述。他提出,现行宪法应当与时俱进,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前提下,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修改完善,包括:将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完成国家根本任务的现实路径、将社会主义民主具体化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载入整体国家安全观、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等,以增强宪法适应性,更好地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和完成二十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及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有力的宪法保障。
姜滨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首要举措,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高度重视,也为宪法学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他指出,广东省各级法学会、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正确方向;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规范体系研究;强化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理念,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和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营造宪法法律至上和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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