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和村民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赓续红色基因,厚植爱党爱国情怀,共同营造“红色+法治”浓厚氛围,11月6日,潮州市司法局、潮安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归湖镇政府联合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走进归湖镇溪口村开展“送法进基层”普法宣传活动。
发扬红色革命传统 争做知法守法公民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吗?”“日常学习生活中,我们该如何保护红色资源呢?”……在溪口村凤喈小学教室内,驻村律师向学生们讲述了目前红色资源面临的保存风险,围绕红色资源的认定、保护、利用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深入浅出讲解了《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相关规定,将复杂的条例内容转化为清晰易懂的知识,使学生们对红色资源保护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宣讲过程还穿插了问答环节,让学生们在互动中深刻领悟到法治精神与红色基因的内在联系,学会用法律手段将红色资源保护好、传承好。
活动中,主办方还向学校赠送了一批法律书籍,普法志愿者向同学们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小礼品,解答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学们纷纷表示,要铭记历史、接续前行,争做学法守法小公民。
赓续红色血脉 弘扬法治精神
随后,普法志愿者队伍来到了戴平万故居,参观戴平万故居,近距离感受先辈们义无反顾的革命精神和爱国情怀。现场同步设置法律咨询台,为村民群众提供法律知识讲解服务和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等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在铭记历史的同时,还要树立法治理念,以实际行动积极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
本次“送法进基层”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社会知晓度,加强了红色资源传承利用的法治保障,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青少年和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戴平万介绍
戴平万(1903—1945),原名戴均,曾用笔名庄错、岳昭等。广东潮安人。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大学毕业,不久到上海从事文学创作。1928年出版短篇小说集《出路》,后成为太阳社主要成员,参加“左联”筹备工作,是“左联”机关刊物《拓荒者》的重要撰稿人。出版有短篇小说集《都市之夜》、《陆阿六》等,写社会各个角落的惨苦现象,革命者的流浪生活,特别是农民的受压迫和觉醒。抗战爆发后,他是上海“孤岛”文学界党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和梅益等编辑《上海的一日》,担任《新中国文艺丛刊》、《文艺新闻》和《每日译报》的编辑。新作小说集《苦菜》,思想和艺术都较前有进步。1940年到苏北根据地后,在鲁艺苏北分会任文学系教授,当选为苏北“文协”第一届理事,后调至苏中区委党校主编《抗战报》。1945年初在根据地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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