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韶关乐昌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地落实,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深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乐昌市法学会召开乐昌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交流会。乐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骆学文主持会议,乐昌市政法系统及韶、乐律师事务所的20名法学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乐昌市法学会建设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实情况,解读了中国法学会《县(市、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引》。同时,为丘辉华、邓培权、刘仲华、谭刚毅等20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书,组建了由乐昌市司法局副局长邓培权为组长的乐昌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小组。
为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深度融入乐昌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会议研究通过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入驻镇(街道、办事处)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工作方案。会上,与会专家围绕法学会工作进行充分交流,在加强法学研究、平台搭建、会员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议性意见。
会议指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感使命感,继续参与“四个重大”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要积极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法治办法,做到法治为民、法治惠民,在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上发挥更大作用,为助力乐昌市“百千万工程”贡献更加扎实、更加有力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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