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交流合作,推进共赢发展
——清远市法学会、佛山市禅城区法学会学习交流会成功召开
1月7日,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副会长陈小莉,禅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区法学会副会长陈晓明以及禅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区法学会副会长黎明带队到清远,双方就如何更好的开展法学会工作进行交流座谈。清远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刘华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清远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以及清新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学习交流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双方就"南粤法治报告会、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对外法学交流、法学研究"等工作进行交流并签订两地法学会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协议,内容包括加强两地法学会工作交流、联合举办法学研究交流会、组织开展学术调研交流活动、推动两地有关单位建立对口合作机制等。协议的签订,将有力促进两地法学会在工作机制、运行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全面提升法学会工作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签订《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协议书》
林为民同志表示,以这次交流学习活动为契机,清远、禅城区两地法学会要加强交流合作,谋划推进共赢发展。尤其是法学会工作要以广东省法学会工作要点和考核办法为抓手,积极探讨法学会"六大工作平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新形势全面对接省法学会提出的新要求,主动作为,善于借力,全力创新法学会工作的特色品牌,为两地法治建设的发展做出贡献。
(清远市法学会供稿)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