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法学会工作交流,学习借鉴清远市法学会在筹办“双百”南粤法治报告会、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等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1月7日至8日,由禅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副会长陈小莉带队,禅城区法学会会员一行共17人赴清远市学习交流。
座谈会现场
1月7日下午,禅城区法学会和清远市法学会召开座谈会,清远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主持会议并致辞,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市法学会理事刘华杰,禅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副会长陈小莉,禅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区法学会副会长陈晓明,禅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区法学会副会长黎明以及两地法学会有关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双方签订《清远市法学会和佛山市禅城区法学会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协议书》
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更好地做好法学会工作进行了交流,清远市法学会介绍了其在组织筹办“双百”南粤法治报告会、“以法兴企”主题活动、中立法律服务社、法治研究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做法,禅城区法学会则就如何发挥中立法律服务社在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具体问题向对方请教。会上,双方还签订了两地法学会友好合作交流框架协议书,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希望通过加强法学研究交流,促成法律实务部门对口协作等方式,研讨交流法学会、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展示、分享法学研究成果,实现双方联动、协同发展,促进两地法学会在工作机制、运行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全面提升“繁荣法学研究,推动依法治国”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实现两地全面振兴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会后,禅城区法学会学习交流小组还在清远市委政法委、清新区委政法委、清新区司法局等单位领导和同志的陪同下参观了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文化公园。
参观法治文化公园
1月8日上午,区法学会参加学习交流的全体会员召开了工作集思会,大家就如何借鉴清远市法学会的经验和做法做好我区2020年法学会工作展开讨论。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受到了清远市法学会的热烈欢迎,同时也得到了本次参与学习交流的禅城区法学会会员的一致好评,双方均认为此类活动有利于加强各地法学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工作创新,繁荣法治研究。
(佛山市禅城区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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