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东北地区与东部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精神》,落实《广东、黑龙江省对口合作框架协议》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江门市和七台河市的对口合作领域,密切两市法学会的交流合作。12月26日,江门市法学会与七台河市法学会对口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会议在江门市召开,广东省江门市法学会会长黎兆元,江门市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市法学会秘书长曾纪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姚绪梅,七台河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丁元明,七台河市行政法研究会会长鞠春伟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黎兆元会长首先对七台河市法学会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表示,江门市法学会与七台河法学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促进两市法学会形成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谋发展的合作关系,为两市的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姚绪梅专职副会长希望,今后两市法学会可以多开展法学研讨交流、实地互访调研等活动,建立法治建设等项目的合作机制,共享法学研究成果,推动两市法学会共同发展。
最后,黎兆元会长和姚绪梅专职副会长分别代表两市法学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合影留念。
两市法学会代表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代表合影留念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