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东莞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准确把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东莞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实务撰写学习心得,展现以学促思、以思践悟的奋进姿态,推动全会精神转化为法治东莞建设的生动实践,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法治动能。
凤岗镇调解委员会黄德生调解工作室主任 黄德生 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刻认识到:调解不仅是化解矛盾的“柔性手段”,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全会提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调解工作赋予了新的使命。 践行“人民至上”,筑牢民生“压舱石”,调解工作直面群众最直接的利益诉求,必须把“为民”二字刻在心上。在日常实践中,我们要聚焦“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法理情融合”化解矛盾纠纷,用专业方案将法治精神转化为群众共识,实现“调解一案、带动一片”。 对标“能力提升”,锤炼队伍“真本领”,全会指出“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调解员而言,就是要以专业能力适应新时代矛盾化解需求。在“典型引路”中当先锋,作为一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聚焦解纷服务效能提升,培育基层社会治理能手,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人才梯队。 我将始终牢记“调解为民”初心,让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高埗镇郑桐生调解工作室主任 郑桐生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我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倍感自豪兴奋的同时又深感责任在肩。此次全会明确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我将深入学习、深入思考,把全会精神融入到工作日常。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工作机制。多年的实践证明,很多重大疑难调解往往存在涉及人数多、牵涉面广、案情复杂等情况,要化解纠纷依靠单一部门是很难有效的处置的,只有在党委领导组织统筹下协调各方,才能高效调配资源有序推进,才能有效地化解纠纷。 二是坚定走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在基层工作,我们每天都会面临各种各样不同的人群和问题,只有始终坚持群众问题无小事的初心,把群众事当自己事,把小事当大事,才能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纾忧困。 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及党员调解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结合普法、调解等法律服务多管齐下,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和法律资源,助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做到深入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感情融入在基层。 四是通过主动排查、上门宣讲、入户调解等方式,把关口前移,把服务前移,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矛盾不激化、纠纷不出社区”,筑牢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洪梅镇法学专家 李丽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科学谋划了“十五五”时期发展蓝图,为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行动纲领。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我倍感振奋,方向更明,干劲更足。 全会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揭示了在复杂严峻形势下取得历史性突破的根本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让我更加坚定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会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高屋建瓴、内涵深刻,为未来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保证,坚持人民至上彰显初心使命,坚持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优化治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根基。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律师党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全会强调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这激励着我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勇于创新。同时,全会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我更加坚定“成为让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宗旨意识。我将把全会精神融入执业实践,以专业守护公平正义,以热忱服务人民群众,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茶山镇法学专家 王毅锋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大会议,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全会强调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使命。 作为一名律师,我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将个人职业发展与国家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司法公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我将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宣传教育,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权益贡献力量。 我将以全会精神为引领,深耕法治服务领域,以专业之长服务国家发展,以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律师的智慧和担当。 樟木头镇法学专家 李召明 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有了更深体会。我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将其融入日常工作。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践行法治为民。全会强调法治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作为值班律师,我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核心追求。无论是接待来访还是解答咨询,都努力做到耐心倾听、专业回应、真诚相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公正与温度。 二是践行“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治理。我将积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中立法律服务站,主动融入基层综治工作。以“顺理成‘樟’”工作机制和“李召明律师调解工作室”等为抓手,积极参与一线调解。面对复杂问题,注重“情、理、法”融合,推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聚焦弱势群体,传递法治温暖。我将重点关注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法律需求,通过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专项调解等方式,为他们排忧解难,依法维权。看到他们权益得到保障、脸上重现笑容,我更坚定了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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