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广州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即日启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和“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锚定“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目标,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数字经济等重大实践问题,强化法学研究与改革攻坚同频共振,为广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实施方式 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选取青年调研项目、委托课题两种形式,采用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方式进行,申报人根据市法学会公布的《广州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选定题目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研究成果经评审通过并获得立项的,由广州市法学会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支持。 课题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参考《课题指南》,选择一个具体的问题开展研究,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作适当修改。《课题指南》共12个研究课题(青年调研项目3个,委托课题9个,详见附件)。 (二)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专著、论文(不含论文集),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青年调研项目研究成果不得少于2万字,委托课题研究成果不得少于8000字。 (三)不得以广州市相关部门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出版、发表的成果申请,不得以获得批示采纳的未公开作品申请。 申报人资格 (一)申报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申报人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在单位积极支持,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三)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结构合理,并具有相应研究能力; (四)课题申报材料真实、完备,课题设计科学、研究目标明确; (五)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作为主持人的课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六)青年调研项目申请人一般不超过35岁;委托课题申请人一般是市法学会下属研究机构负责人。 课题实施流程 (一)课题即日发布,9月10日前接受申报,10月10日前完成课题评审。 (二)申报人根据我会公布的《课题指南》确定选题后自行开展研究。申报人须在课题申报截止日前,填写《广州市法学会法学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连同申报成果文件发送至市法学会邮箱。 (三)市法学会研究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成果内容是否契合课题指南,成果形式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初审不合格的不送专家评审。 (四)初审合格的课题成果根据选题分类,由市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审(主要对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性、规范性、可转化性进行评价),每一选题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研究部以专家评分为基础,综合考虑选题的重要性,确定拟立项名单,报会领导审定后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市法学会与公示通过的相关申报单位签订课题协议,支付课题费用。 成果应用 (一)课题立项公示后,市法学会组织项目主持人在公示期内选取成果中决策咨询性强的部分,提交成果要报,每份3500字左右。具有重要价值的,编入《法学智库内参》报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上级法学会。市法学会有权优先在下属《法治论坛》集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表课题成果。 (二)课题成果著作权归广州市法学会与课题组共同所有,广州市法学会使用成果时尊重课题组的署名权。 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截止。 (二)有意申请承接2025年度课题的单位请填写《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申请有效期内快递寄至广州市法学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13号华宇楼8楼),请注明“年度课题申报”,同时请务必将申报材料word版发至电子邮箱(gzsfxh@gz.gov.cn),邮件名注明“广州市法学会2025年度课题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联系人:郑隽楚,电话:(020)83527756。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撤销课题。 (四)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