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法学会在清城区联合举办《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立法研讨会,集中研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有关内容,征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此次研讨会特别邀请了多名清远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学教授以及立法顾问团成员,共同为《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制定贡献智慧与力量。
会上,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盘俊华首先介绍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立法背景、目的和过程。随后,多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法学教授逐一发言,他们不仅从法学理论的高度对条例进行了全面剖析,还结合清远市实际情况,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此次研讨会的亮点之一在于其高度的专业性和实践性。通过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法学教授的参与,确保了条例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而通过立法顾问团的发言,则使条例更加贴近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此外,研讨会还注重互动与交流,与会人员就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热烈讨论,形成了许多共识和有益成果。
《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立法研讨会的召开,标志着清远市在建筑垃圾处理领域的法治建设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接下来,市法学会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继续携手合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条例内容,为清远市的城市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