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徐显明教授到深圳大学做客“深大讲坛”第193期,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道路”。
徐显明教授发表主题演讲
本期讲坛由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深圳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深圳大学副校长汪永成出席讲座并致辞,活动由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主持。法学院100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徐显明教授简要讲述了法学学科的源流。他提到,法学被认为是社会科学之王,法学一直是人文社会科学王冠上的明珠。作为深圳的综合性高等学府,深圳大学有条件和责任将法学教育发展至更高水平。进入讲座主题后,徐显明教授首先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并从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接下来,他从时代性、实践性、创新性、体系性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法治道路做了总结和刻画。
徐显明教授强调,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