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并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相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相关精神,探索如何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及各调解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中的作用,中国法学会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2014年7月共同举办“中国调解高峰论坛”。为确保论坛富有成效举行,现开展“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中国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主题征文和“多元化纠纷解决及诉调对接制度典型事例征集”活动。请你们组织发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本次论坛的主题征文和典型事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中国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主题征文和评选
(一)投稿须知
1.作者可以是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各调解组织调解员、各法学院校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它法律工作者。
2.字数不少于5000字,一般不超过15000字。
3.投稿方式。投稿统一提交电子版至联系电子邮箱,电子文档名称为作者姓名加论文标题,并请附个人简历(见附件,可进入广东政法网:http://www.gdzf.or在广东法学会网页下载)
4.征文截止日期:2014年5月11日。
(二)征文选题
1.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中司法权与民间自治权的重新配置
2.“诉调对接”的规则及适用
3.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程序的风险防范与规制
4.法院对诉前委托调解的引导
5.诉前调解制度路径的建立及创新
6.法院调解的现状与改进
7.调解机构的准入和调解员的资质
8.调解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9.调解员队伍多元化及培训、调解技能训练
10.不同类型调解的理论与实践(如专家调解、家事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物业调解、社区调解、商事调解、消费纠纷调解、医疗纠纷调解、行政诉讼调解、刑事和解……)
11.国际调解规则的借鉴
以上选题仅供参考,作者可以围绕但不限于以上选题。
(三)评审与奖励
1.组委会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初评和专家匿名评审择优确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论文,以中国法学会名义颁发荣誉证书。
2.组委会将从一、二等奖论文中遴选出约10位作者担任论坛主报告人。
3.组委会将根据组织有效稿件的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选编获奖论文,出版论文集。
5.颁奖仪式在论坛上举行。
二、“多元化纠纷解决及诉调对接制度典型事例”征集和评选
(一)征集范围
1.以近5年来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进行的制度创新实践为主。
2.中央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地方人大、法院、检察院、政协、各人民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均可申报。
3.凡属于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及诉调对接制度相关的典型事例、案例和创新机制等均可申报。
(二)事例标准
1.真实性。选送的事例要来自地方实践探索,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选送的事例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及诉调对接制度方面具有创新的性质。
3.实效性。选送的事例应对多元化纠纷解决及诉调对接制度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实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典型性。选送的事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评审与奖励
1.由专家评审组遴选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及诉调对接制度典型最佳事例10件,优秀事例若干。
2.拟邀请最佳事例和优秀事例获奖代表单位出席于2014年7月份在京举办的“中国调解高峰论坛”,并颁发荣誉奖牌。
3.根据报送有效典型事例的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单位若干名。
(四)成果转化
1.遴选部分最佳事例在“中国调解高峰论坛”上进行交流,请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学者评论。
2.向社会全文公布并组织宣传获奖最佳事例,整理出版最佳事例和优秀事例集,公开出版。
(五)申报方式
可采取组织推荐和单位申报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六)提交办法
1.申报单位填写《多元化纠纷解决及诉调对接制度典型事例征集申报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发送至联系电子邮箱。
2.以上表格和相关材料请一并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100034.
(七)截止时间
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
(八)重要声明
“多元化纠纷解决及诉调对接制度典型事例征集”活动系公益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郑桂琼,电话:020-89090969、13760683971
王谨阳,电话:020-89090960、13926077735
联系电子邮箱:gdfxzw@126.com
附件:
1.“中国调解高峰论坛”暨主题征文活动参加人员简历登记表.doc
2.典型事例征集申报表
广东省法学会
2014年3月25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