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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任期今年届满。经省法学会同意,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决定在今年11月召开换届会议,选举产生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为做好研究会的换届工作,请贵单位予以大力支持,配合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
请贵单位分别推荐常务理事候选人 名和理事候选人 名。
(一)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于医药食品理论教学研究或正在从事医药食品法律实务,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
3.律师事务所律师;
4.企业法务部门任职。
(二)常务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于医药食品法学理论教学研究或正在从事相关法律实务,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4.企业法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既可以推荐原理事作为第二届理事候选人,也可以另行推荐。
(四)推荐的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如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的,请同时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按程序办理中国法学会入会手续。
二、研讨会主题和选题
为加强相关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与法学理论工作者的学术交流,凝聚省内学术研究人员、相关司法实务部门的共同力量,探讨医药食品安全领域的新问题、新特征,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召开“2015年医药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针对一系列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完善医药食品安全监管,为我国医药食品安全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为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创造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论文选题:
1.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中的问题研究;
2.医疗过失的认定研究;
3.疫苗事件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4.抗菌药使用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以“青霉素”为例;作者也可围绕研讨会主体自行拟定选题。
三、注意事项
1.请最迟在今年11月1日前,将所附《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和《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填好后以传真方式报联系人。
2.希望研究会常务理事候选人和理事候选人围绕征文主题每人提交一篇论文。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请于今年11月20曰前发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以便汇编成集。
3.换届会议与2015年研讨会合并进行。
4.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我会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悦(电话:18825181580)
马宏涛(电话:18814099598)
传真号码:020-39352086电子邮箱:py.19920713@qq.com
附件:
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
2015年9月29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