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7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省法学会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省法学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一年多来,省法学会围绕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三项重点工作理论与实践、打击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新时期劳资关系法律问题等系列研讨会,为解决政法工作难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智力支持;二是学术研讨成效明显。省法学会各个学科研究会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年度学科研讨活动,一大批研究成果逐步转化成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成为推动广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支撑;三是对外交流成效明显。联合粤港澳三地高校和司法机关,成功举办了第三届粤港澳法学论坛,架起了粤港澳三地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的桥梁;四是组织建设成效明显。以法学会调整领导管理体制为契机,大力推进各地市法学会建设,目前已有12个地级以上市成立了法学会;健全学科研究会的组织结构,现有23个学科研究会,基本覆盖法学研究的各个方面。
总的说,过去一年多来,省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引领我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完善组织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向省法学会各位理事和我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年初召开的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为“十二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任务。全会通过的《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提出,要完善地方立法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治环境,到2015年初步建成法治省。汪洋书记指示,法治广东是幸福广东的重要保障,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这既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省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指明了工作方向。我省各级法学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推动我省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法治广东、幸福广东提供更多支持、贡献聪明才智。借此机会,我提三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也是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重点领域。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今年,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将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省法学会要紧密结合实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性质和定位,决定了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必须想大局之所想,急大局之所急,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当前,要突出以下研究重点:要紧紧围绕服务幸福广东建设开展研究。汪洋书记多次强调,建设幸福广东,法治是保障,平安是前提。政法机关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改善社会治安,保障人民权益,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提升“平安广东”水平,为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法治保障,这就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重点。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研究。今年是中央政法委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之年。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年中召开的省委全会,将专题研究加强社会建设工作,并将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在今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政法委提出“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四项创新”,明确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诉前联调、完善综治三级平台建设和加强外国人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我们去深入研究。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研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加强对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强对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要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法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学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更加重视法学会工作,认真帮助解决法学会在机构、体制、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法学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要积极推进地级以上市法学会的建设,争取年内把各市法学会建立起来,尤其要把法学会工作切实开展起来。各级法学会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做好“联络、协调、引领、服务”工作,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面向实践、服务人民、廉洁执法,为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献计出力,争当全国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的排头兵。
同志们,服务幸福广东建设,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任重道远,法学会工作大有可为。希望同志们团结奋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省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郑佳娜)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