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副主任毛磊和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执行理事长欧永良同志到东莞市法学会调研
毛磊和欧永良同志听取了东莞市法学会的汇报
3月19日下午,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副主任毛磊在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执行理事长欧永良的陪同下前往东莞市,就东莞市法学会建设和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东莞市法学会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东莞市法学会自2011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法学会的全面指导下,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法学研究、发挥智库作用、推动基层法学会建设、参与法治宣传、推进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同时,由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牵头发起成立的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开办至今,在短短的四个月时间里,共受理各类咨询案(事)件114件124人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成为东莞法治建设领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全省推广东莞法学会工作经验
座谈会上,东莞市委政法委、东莞市法学会相关领导详细汇报了东莞市法学会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东莞市法学会围绕“一个中心、两个重点、四个平台”开创了大量的细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广东省法学会有关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2016年12月29日-30日,广东省法学会在东莞市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暨第八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现场参观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和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群众咨询服务点,推广东莞的经验做法。
据了解,“一个中心”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两个重点”即办好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抓好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四个平台”即司法实务研究中心、东莞法律沙龙、司法实务研讨会、《东莞法学研究》。东莞市法学会成立于2011年1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把法学会工作纳入依法治市战略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东莞市法学会通过健全机构人员设置、完善理事成员结构、创新工作运作模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局,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法学法律界”,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实践,有效地维护了有关片区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目前全市32个镇街和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园都成立了法学会,实现法学会在镇街一级的全覆盖。2016年1月24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上通报了部分法学会的典型经验做法,广东省法学会和东莞市法学会入选了《地方法学会部分典型经验做法》向全国法学会推广。
东莞市法学会还先后在全省地级以上市法学会珠三角片会、全省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发言;并作为现场参观点和会议召开地,在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预备会)、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暨第八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上,向全省各地市推广介绍东莞市法学会在中立法律服务社、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党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由东莞市法学会推荐参评的程春华同志还被评为第二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运用法治方式为民排忧解难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治理的难度和压力也较大。东莞在探索第三方法律服务新模式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据介绍,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2016年11月23日注册登记后正式开办运作。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秉承着“中立、客观、专业、公益”的宗旨,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走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依靠东莞优秀的执业律师和“四老”(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退休老教师)等强大人才资源优势,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
目前,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从全市2239名执业律师和公检法司离退休老干部中优选了172人作为服务人员,按照法定工作日进行排班,每天安排2名执业在3年以上的专业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从根本上保证了值班解答律师的专业素质,确保了法律咨询服务效果。
截至3月15日,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共受理各类咨询案(事)件114件124人次,其中,民事类101件109人次,分别占总数的88.60%和87.90%(婚姻家族继承类26件26人次、劳动争议类18件19人次、道路交通类6件8人次、房屋拆迁类4件5人次、其它民事纠纷47件51人次);行政类6件7人次,占总数的5.26%和5.65%;刑事类4件5人次,占总数的3.51%和4.03%;执行类1件1人次,占总数的0.88%和0.81%;其他类型2件2人次,占总数的1.75%和1.61%.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