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带领第一考核组赴汕,考核检查汕头市法学会2016年度工作。
2016年,汕头市法学会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学会建设,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围绕汕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坚持“三个主动”,主动服务、主动作为、主动创新,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推动法治汕头、平安汕头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升了工作水平,增强了法学会影响力。其中,市法学会创建了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拥有志愿者85人;评选20名“法治小演说家”,组成巡回报告团;办好主流刊物《法治汕头》,主办法治论坛,承办“双百”活动;注重应用法学研究,编印《汕头市法学会学术研究重点课题专辑》、《优秀法律文书选编》、《以案释法—汕头市司法执法典型案例选编》等论著;服务汕头创文行动建立公益法律工作点,设立活动日;还创建了8个法治示范点,努力打造具有汕头特色的学会品牌,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目前,汕头市法学会已拥有个人会员1995人、团体会员117个,六区一县全部成立法学会,实现全覆盖,成为汕头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省法学会考核组按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认真观看视频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对汕头市创新性工作亮点给予充分肯定。省法学会考核组还到龙湖区法学会、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点实地考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要求,地方法学会要坚持立足本地、研究本地、服务本地,尽快按省法学会要求成立中立法律服务社、弘扬法治基金会,积极发挥作用,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他还针对当前区县法学会如何解决制约学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汕头市法学会会长廖文松,汕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翁甲洪等领导陪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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