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党组建设,是今年全国法学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地方法学会工作的硬指标。东莞市法学会充分领会,迅速行动,2017年6月份,全市镇(街道、园区)全部成立法学会党支部;11月20日,中共东莞市委转来《关于同意设立东莞市法学会党组的批复》(东委〔2017〕90号),同意设立东莞市法学会党组,由市委政法委代管。全市各级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部署有力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战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把法学会工作纳入依法治市战略的组成部分。省法学会下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粤法会〔2017〕33号)后,我市法学会第一时间将该考核办法呈给市委书记吕业升同志,业升书记明确表示支持法学会党组建设。6月14日省法学会召开部分地市法学会会长座谈会后,我们专门向市委书记吕业升同志汇报了相关会议精神,并转交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的一封信,业升书记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指示:“同意省法学会的意见。有必要通过设立党的组织加强法学会工作,请市委组织部与志广同志商量有关事宜。并请维东、张科同志审阅。”市委书记吕业升,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市委副书记张科等领导还多次组织研究法学会党组建设问题,始终心系法学会党组织建设。省法学会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推动法学会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沟通积极细致,凝聚攻坚合力
加强沟通交流,凝聚共识,才能推动工作走在前列。一方面,市法学会积极向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及市委主要领导汇报中央对成立法学会党组的部署和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同志专门就法学会党组建设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和充分说明,得到相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保持与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多次与分管该事宜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等进行座谈交流,认真研究党组成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在总体方向和部分关键环节达成基本共识,有效地促进东莞市法学会党组的成立。
三、认真学习研究,专门部署动员
东莞市法学会认真学习研究《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成立广东省法学会党组的批复》、《中国法学会关于对广东省法学会设立党组事项的复函》、《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致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的一封信》等文件,找准工作难题,部署计划安排。为学习借鉴兄弟市法学会先进经验,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同志率考察团一行,于4、5月份先后赴河南省南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等地开展参观学习活动,并形成考察报告呈送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有关部门,让有关领导和干部真切了解法学会机构性质和职能,了解法学会党组的任务是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把关工作,是引领全市法学法律界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大局开展工作。6月份,邓志广会长亲自率市法学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赴镇(街道)实地走访,并于6月20日在东坑镇政府组织召开镇(街道)法学会会长、专职副会长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全市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工作。全市各镇(街道、园区)法学会高度重视,动作迅速,全部于6月底前成立党支部。
四、加强督导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省法学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省法学会从去年开始对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开展法学会工作考核,考核评分纳入综治考评。东莞市法学会一方面充分利用省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度对各地级以上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的通知》(粤政〔2017〕113号)文件,向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充分说明设立法学会党组的上级部署,努力推动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另一方面,市法学会根据省法学会2017年新修订的《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修改完善了《东莞市镇(街道)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参照省法学会,将“镇(街道、园区)法学会成立党支部、发挥领导作用”项目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法学会工作考评分数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把法学会工作与政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以考评为抓手推动工作落实。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