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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法学会定于今年7月份举行国际法学研究会换届暨2016年学术年会,选举产生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的第五届理事会。为做好研究会的换届及征文工作,请贵单位予以大力支持,配合我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
请贵单位分别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理事候选人和常务理事候选人若干名,省法学会将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情况确定理事、常务理事人选并召开换届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
(一)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于国际法学理论教学研究或正在从事与国际法有关的法律实务,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2.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
3.热爱和支持研究会工作,能够积极参与研究会的活动,注重自身和维护研究会的形象;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常务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于国际法学理论教学研究或正在从事与国际法有关的法律实务,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2.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为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3.热爱和支持研究会工作,能够积极参与研究会的活动,注重自身和维护研究会的形象;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年会主题
“一带一路”与广东涉外法治建设研讨会
(一)国际公法
在粤外国人的管理问题
海上丝路的航运安全问题
海上丝路的海洋环境保护问题
海上丝路建设的争端解决机制
联合国反腐公约与广东廉政建设
(二)国际私法
广东涉外审判实践的发展
粤港澳司法协助的现状及发展
广东自贸区涉外司法体制的完善
一带一路国家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
(三)国际经济法
TPP对广东国际贸易的影响
广东自贸区税收体制的完善
广东自贸区金融管理体制创新
一带一路国家国际经贸体制的比较
请作者围绕年会主题及议题撰写学术论文,题目自拟。
三、注意事项
1.请于5月15日前将所附《广东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广东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常务理事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2)分别让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填妥并加盖公章,然后扫描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
2.新推荐的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尚未加入中国法学会的,请同时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3),按程序办理中国法学会入会手续。
3.换届会议与2016年学术年会合并进行。
4.欢迎研究会常务理事候选人和理事候选人踊跃提交论文,作者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或研究兴趣围绕上述主题撰写论文(自行确定写作题目)。论文字数宜在5000字以上,并于6月15日前发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以便汇编成集。论文编排及注释体例请参考《法治社会》的投稿要求(详见附件4)。
5.对于提交的论文,省法学会将择优在省法学会公开发行刊物《法治社会》开设专栏刊发。
6.附件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省法学会官网(www.gdfxh.org.cn)“通知和文件”栏下载。
会务联系人:熊嘉玫,电话:135-8050-8191;
张 茜,电话:185-2000-1773;
黄 颖,电话:138-2647-3987;
电子邮箱:gdgjfxyjh@163.com.
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代章)
2016年1月20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