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汕头市法学会召开市法学会会长(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中共广东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中共汕头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传达贯彻省法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传达学习市委书记马文田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批示精神,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汕头市法学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市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翁甲洪主持会议,市法学会会长廖文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文城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远景目标做出了规划部署,明确了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强调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为我省、汕头市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作和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法学会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法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强大动力,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全市法学会工作水平迈向新台阶,开创汕头法治建设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引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服务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创建。要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重点做好市区两级法学会换届筹备、法治人才培养、法学会干部教育培训、地区法学会协作交流、机关制度建设等6项工作,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在新征程中、在“法治的春天”里,奋力开创我市法学会工作新局面,在建设平安汕头、法治汕头的事业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会议审议了《汕头市法学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法学会进行交流发言。市法学会副会长,市司法局、各区(县)党委政法委、法学会领导,市直会员单位、市法学会机关和所属社团、工作团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