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对外合作交流平台职能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日期:2017-12-29 17:41:00
代表广东省法学会与省外、境外、国外的法学法律组织、学术研究团体、政府机构、相关法律院所和法学法律界人士建立联系,并协调开展学术交流与法学研究等合作,促进相互学习和沟通。主办(或承办)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负责中国法学会及其他单位委托或交办的涉外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广东省法学会“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的工作。为经济建设、法治建设、法学研究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