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专题普法 助力疫情防控
——汕头市法学会倡导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专题普法的建议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这标志着疫情防控开始步入法治轨道。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迅速有序推进专题普法工作,汕头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蔡银华向市法学会提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设专题普法途径的几点建议。我会认为其建议紧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现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一、整合司法行政部门资源,成立专项法律服务组。梳理编印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专题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等;及时梳理政府部门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定职责与权限,为优化工作指引和规范工作流程提供法律依据,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运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二、整合网络资源,畅通网络普法渠道。倡导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开设网络课堂,开放网上答疑通道,按照司法行政部门出台的法律指引编发网络问卷,安排专业法律人士线上答疑;善用网络通讯设备,以网络实行充分沟通案件,使市民足不出户,便可接受优质法律服务。畅通对接社区公共服务站的网络途径,开展社区(村居)网络普法宣传,引导居(村)民依法、理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教育群众识别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配合政府实施应急措施。善用善用电视电台报纸等融媒传播力,及时采访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开展以案说法,及时向市民普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整合法律资源,发挥法学法律专家队伍力量。激励和引导高校法学院、法学研究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中的法学法律专业人士“把脉出招”,积极参与政府出台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前的法律风险评估,积极参与解决因疫情衍生的法律纠纷,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疫情防控次生问题出现,维护社会稳定。
汕头市法学会
2020年2月4日
蔡银华个人简介:
中国法学会会员、汕头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人民监督员,汕头市政协委员,汕头市政府复议委员会委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建汕头市委会委员、律师支部主委;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