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六年,省法学会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有力指导下,我们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党代会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创办了法学研究、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南粤法治报告会、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对外法学交流等“六个工作平台”,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和深圳大学设立了5个法治研究基地,增设及完善了35个学科研究会。成立了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大学研究院。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我省法学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年度工作连续 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优秀”,荣获五年一次的“全国法学会先进集体”。在此,我谨代表第八届理事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省法学会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六年来的工作: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更加落实。六年来,我们坚持贯彻中央对法学会的政治定位,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联系和团结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我们通过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机关支部会、学科研究会会长会、法学法律专家专题学习座谈会和专题论坛、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专题报告会等集中学习活动,及时向全省法学会系统传达中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在全省法学会系统贯彻落实;以组织法学法律界专题征文、编写出版文集、开展网站专题宣传等形式,深入分析阐释和正面解读,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跟党走的意志更坚定,行动更坚决。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文件下发后,我会迅速组织全省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并在全国率先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省法学会干部进行培训,得到中国法学会高度评价。
(二)创建“六个工作平台”,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一是打牢法学研究基础。创办了我省第一家法学类公开发行期刊——《法治社会》,办刊质量不断提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17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2篇,被部分院校法学院列为认定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论文期刊之一;创办学术信息刊物,积极建言献策,服务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涉港涉外法律斗争和我省法治建设,部分信息被中国法学会和省委办公厅采用并上报中央,其中2份获得中央主要领导重要批示;争取中国法学会中国法治论坛永久落户深圳;承接中国法学会课题7项,各学科研究会和法治研究基地共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174项、省部级课题391项,研究成果获中央和省部级领导批示116次,获有关部门采纳的有296项;主办各类研讨座谈会40场,承办中国法学会学科研究会主办的论坛、研讨会16场,组织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共举办学术研讨会400场,收集论文9000余篇。首次获代表法学成果最高荣誉的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同时,获中国法学家论坛一等奖5篇,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10篇,总获奖数量居全国前列,连续四年获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二是丰富立法咨询体系。创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平台,共承接法案起草、修法咨询、立法后评估、政府部门立法修法评估等项目16个,提供草案修改意见40余次。积极组织地方立法学研究会等学科研究会、法治研究基地参与各级人大开展的立法咨询活动,六年来参与相关活动2271人次,其中国家立法咨询项目268人次。同时支持和推动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开展立法咨询工作。三是健全法治宣讲机制。在办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活动的基础上,创建广东特色法治宣讲品牌“南粤法治报告会”。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出席并主持了“双百”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南粤法治报告会抓住“关键少数”进行普法,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省各级法学会举办共784场,听众共48.8万人次,组织宣讲专家专访共38人次,出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南粤法治报告会文集》两卷,制作南粤法治报告会微视频58个片段;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后,我省各级法学会马上组织各种不同形式的学习、报告会,深入学习、宣讲《民法典》的重要和深远意义。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与司法厅合作组织卫生法学研究会举办卫生法治大讲堂,向全省春季开学的中小学生普及卫生法治知识,共有线上90余万、线下900余万名师生听讲。培养和锻炼更多的青年普法志愿者参与“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四是创新成立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全省中立法律服务机构已发展到200个,21个地级以上市实现全覆盖,珠三角地区延伸到各县(市、区),同时建立“中立网律”线上公益法律服务平台。中立法律服务社自成立以来,全省为13万人次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8万多件;收集典型事例270个,评出优秀典型事例58个。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与省信访局共建服务平台,组织法律工作者为信访群众提供访前分流和免费法律咨询调处,参与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和东莞、中山等市中立社还积极与法院合作,开展诉前联调工作。2016年,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对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作出批示:“这是法学会服务社会的有益探索”,并在中央政法委(青岛)会上作经验介绍。2018年,时任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赴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海珠区服务站考察。中立法律服务社已成为各级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广大群众的重要平台。五是创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组织知名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送法进企”,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创建以来,省法学会共举办了“以法兴企”文化沙龙35场,走遍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共有近5000多名企业家参加。推动市、县(市、区)法学会自行举办“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46场。王乐泉同志,李玉妹同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王其江同志,以及黑龙江、海南两省考察团先后出席了湛江、广州、珠海、河源等市的活动。“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有效帮助企业依法应对投资金融风险、合法处理劳资纠纷、债务和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风险,为我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六是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广州市委市政府、广州市法学会共同承办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习近平总书记对论坛致贺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和省委书记李希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和致辞,40多个国家4名副国级、16名部级司法界高官和400多名中外代表出席论坛,共议“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与合作;争取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落户我省,成功承办了两届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与大洋洲法学法律界建立国家级的法治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制定并通过共识性文件--《广州宣言》;建立粤港澳三地轮流举办法学研讨会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提供了法学法律交流合作平台;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举办了以“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为主题的中非法治交流研讨会3场,促进非洲国家法学法律界对“一带一路”倡议的了解和支持;承办中国法学会第六届“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与对策研讨会”;推荐我省23名法学法律专家为亚太法协“一带一路”常设委员会委员,为促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贡献“智库人才”。七是创建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资助和服务“六个工作平台”建设。全省现有9个地级以上市成立了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这一首创经验已在全国推广。
(三)注重工作总结,法治宣传活力更加增强。我们高度重视与媒体的合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法学会的影响力。一是积极与《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人民法治》等媒体合作。加大力度报道法学会重要工作和研究成果、发表理论文章、制作宣传短片、编印年度工作专刊、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对法学会主要领导和专家进行专访,加大对法学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六年来,省法学会领导在主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13篇、法治媒体编发内参2期。《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对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南粤法治报告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等活动均作多次专题报道。二是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拓宽传播渠道。与南方网合作建设广东省法学会网站和网站手机版、微信公众号、微博,积极争取《法制日报》社的大力支持,省、市两级法学会免费入驻《法治号》,及时推送最新工作成果和各地法治工作动态。积极参与中宣部组织的“法治新时代”主题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梅州市申报的动漫作品入选参展。三是组织编写出版了《与法共进》《“双百”活动暨南粤法治报告会报告文集》《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与珠海市法学会共同编纂一套六册《法治故事丛书》。四是与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联合举办了“普法万里行走进东莞”系列法治宣传文化活动,各界反映良好,中央、省、市媒体分别作了专题报道。
(四)坚持改革创新,各级法学会履职能力更加提升。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不断提高全省法学会系统的整体水平和能力,才能跟上新时代步伐。一是抓好法学会组织建设。坚持“四有一调整”,推动县(市、区)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2014年换届时,全省只有顺德区成立了县级法学会,省法学会八届理事会以来,按照有牌子、有班子、有经费、有活动,调整工作人员编制(以下简称“四有一调整”)的要求,全省122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法学会,东莞和中山两市57个镇(街)全部成立了法学会;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由原来的22个增加至35个,并创建了5个法治研究基地和1个研究院。二是抓好省法学会机关深化改革工作。经省深改委批准,省委政法委印发了省法学会改革方案。经省委批准,省委编办明确了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为副厅职,并印发了省法学会新的“三定”规定,增设了综合部和研究部两个正处级内设机构,为市、县(市、区)法学会推动机构改革提供了引领。三是抓好人才工作表彰激励。将“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纳入省级表彰项目,健全了我省法治领域人才荣誉体系;通过建立“六个工作平台”,吸引高端的法治人才参与法学会工作,为我省法治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培养青年法治人才服务基层。四是重视抓好建章立制和培训工作。省法学会制订《广东省法学会机关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法治社会编辑部用稿流程规范(试行)》等文件;拓思路,提素质,每年定期举办法学会系统干部培训班;树立标杆,分片指导,先后在深圳、汕尾、江门、佛山召开全省市县法学会建设现场会,在东莞召开“一社一会一党组织”(设立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市法学会党组)经验总结会;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和中立法律服务社也组织了相应业务培训。五是抓好相互交流和交叉考核工作。按照中央综治考评要求,从2016年起,省法学会每年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和研究基地进行交叉考核,通过考核弄清法学会工作“为什么干、干什么、怎么干”,以达到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六是抓好会机关干部学习工作。除积极参加省委政法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把学术活动和法治宣传政治关外,还派出4名干部参加省委党校政法班学习,选派3名干部参加中国法学会出国培训团,积极组织省市县三级法学会业务骨干参加中国法学会培训。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