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法学会在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立足广东,联系实际,主动作为,从最可为的领域着手,虚实结合,虚功实做,创办《法治社会》期刊,构建和完善“六个平台”,推动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品牌。卓有成效地组织我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法学学术交流、法律实践调研、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努力为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贡献应有力量。
一、创办《法治社会》期刊,打造法学研究成果交流新平台
(一)积极申请成功创办广东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理论期刊。省法学会在长期编辑出版《广东法学》内刊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创办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理论期刊,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相关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7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创办《法治社会》期刊,并确定办刊宗旨为: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及时报道广东及全国法学法律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服务。
(二)以筹备组建《法治社会》期刊编委会和编辑部为契机,开展征文活动,凝聚法学法律人才。一是组建了编委会和编辑部。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聘请了国内著名法学专家、法律界知名人士共36人担任编委会编委;选配文字水平高、责任心强、法学功底深厚的专业人士组建编辑部。凝聚了一批法学法律高端人才,为办好《法治社会》期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广泛开展《法治社会》征文活动。组织发动全国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提供优质稿源,营造《法治社会》的影响力。征文活动得到全国各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响应,至11月15日,收到论文共350篇。经组织专家初评、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再评、《法治社会》编委会终评,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评选出优秀论文共50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20篇。《法治社会》征文活动凝聚了法学法律人才,促进了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全力打造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法学核心期刊营造影响力。
二、围绕中心,紧接地气,筑好“六个平台”
省法学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广东法治建设实际,主动作为、创新作为,积极构建和完善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法学研究、立法后评估、南粤法治报告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粤港澳台法学研究“六个平台”。
(一)创建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彰显法学会法律服务作用。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性和独立性较强、公信力较高的优势,依法依规成立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迈出创新法律公益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步子。经认真筹备和系统培训,省法学会组织广州地区优秀律所的律师和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以“中立、公益、专业”的宗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为法治广东建设提供正能量。自今年1月28日开业以来,短短10个月的时间,服务社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548件、495人(次)。其中,信访案件220件,涉法涉诉案件73件。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了当事人到省委省政府、省信访局及有关部门信访、上访甚至缠访的数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今年5月到中立法律服务社调研指导时指出,“省法学会牵头创办的中立法律服务社是一个新事物,服务社为老百姓释疑解惑、排忧解难,是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的有效举措。”中立法律服务社经验总结材料由省委政法委报中央政法委,中政委今年在召开全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培训会上印发推介。
(二)强化法学研究平台,为“法治广东”提供理论支撑。省法学会作为学术团体,努力开辟法学研究的新领域,开拓法学服务国家战略的新渠道,开创法学研究“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新局面。一是组织编写《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并于今年6月公开出版发行,展示法治广东建设的最新成就,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省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二是结合广东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各高校的功能定位,在中大、华工、广外等三所高校分别创建“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首批三个“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开展重点问题研究。三是强化以问题为导向的法学应用研究。举办了广东省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座谈会,深入探讨我省企业界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研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科学谋划海外投资策略,减少海外投资风险,优化海外投资环境。四是承办省社科联“经济新常态下法治广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专题研讨会,为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理论支撑。五是加强成果转化,积极为“法治广东”建设建言献策。积极引导各学科研究会紧扣我省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炼既有理论深度又“接地气”,可操作的意见建设,积极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全年共印发省委政法委简报(法学专刊)7期,为各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三)发挥立法后评估平台作用,服务省市两级人大立法。广东地方立法和修法的任务繁重,法学研究与立法实务的对接,成为法学会服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课题。省法学会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合作组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圆满完成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还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参与了《立法法修正案》、《反恐怖主义法》、《刑法修正案(九)》、《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电梯安全使用条例》等国家和省人大交办的近20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修改意见与论证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到省法学会调研立法评估工作时强调,“省法学会积极参加省人大的各项立法咨询和法律评估工作,对于推进我省科学立法,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立法后的评估中,工作严谨扎实。”省法学会立法评估工作的经验总结材料获选在今年4月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大会上发言介绍,并在今年9月第21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
(四)丰富和完善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需要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理论的引领。省法学会在继续办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传活动(简称“双百”活动)的同时,创建常态化的“南粤法治报告会”新平台,每年举办12讲,分别在省主会场和各地市分会场举办6场。在全国范围挑选政治坚定、学术精湛、作风务实、善于表达的知名法学专家为主讲人。今年的“双百”活动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政法重点工作任务,与“南粤法治报告会”统一谋划,彰显广东特色。一是由省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报告会共15场。省直举办了8场,在深圳、珠海、佛山、汕头、惠州、东莞、云浮市7个分会场各举办1场。活动走进省委、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走进人大、政法系统、党校和高等院校。二是指导协助各地级以上市自行组织法治宣讲报告会共31场。截至11月,全省共举办法治宣讲报告会46场,听众达1.5万人。
“南粤法治报告会”得到中国法学会和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在会见全国法治宣讲报告团以及我省法治宣讲专家时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我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省人大主任黄龙云主持了省直机关专场报告会;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出席了深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并讲话;林少春主持了省市政法专场报告会;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出席了珠海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出席了12个专场报告会,并主持了11个专场报告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也出席了相应专场报告会并讲话。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法,营造全社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南粤法治报告会已经成为我省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理念的知名品牌,成为培养法学人才的平台。
(五)创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在加快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背景下,为对接走出去战略下企业提供法治保障,省法学会牵头组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面向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着眼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以法兴企。“以法兴企”文化沙龙联合省工商联、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主办,得到省直政法部门及省法制办、省发改委、省外经贸厅、省商务厅以及省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委派法制处室的负责人为文化沙龙的顾问。今年8月举行的首次文化沙龙吸引了100多家企业130多名企业家代表参加,政企互动交流气氛热烈,效果良好,为沙龙活动平台化、常态化和效果持续化探索了经验。专程来参加活动的中国法学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是广东省法学会首创,也是全国首例,意义重大,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三个服务’,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企业。”
(六)提升法学交流平台,密切粤港澳台四地法学法律界合作。广东毗邻港澳,具有深化粤港澳台合作交流的独特优势。在组织了六届粤港澳法治论坛的基础上,省法学会提议创办“粤港澳台法学研究会”,深化粤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台法学互动平台,创设更有效的交流合作机制。在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及省港澳办、省台办的支持下,2015年12月7-10日,由澳门大学法学院、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承办的第一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将在澳门举行。粤港澳台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汇集一起,围绕“两岸四地的法律整合”、“自贸区法律规则的建立与完善”“两岸四地民商事裁判与仲裁的承认与执行”等议题进行积极探讨。
三、建好“桥梁”,紧密“纽带”,强化自身建设
(一)强化自身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召开八届二次理事会,总结工作经验,部署2015年工作,表彰先进,鼓励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法治广东建设贡献力量。二是以集中学习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精神。三是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学习,参加省委政法委的纪律教育月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四是联合省委政法委举行了“一刻也不离开群众——学习马锡五及其审判方式专题报告会”,认真学习深刻领悟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所倡导“为民、利民、便民”的基本方式,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公正司法。通过以上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思路,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推进我省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法治文化创新,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二)创新工作机制,发挥“一办五组”的作用。在构建省法学会“一办五组”(即综合协调办、法学研究组、咨询与服务组、调研与指导组、宣传与教育组、交流与合作组)工作架构,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发挥“一办五组”的指导、检查、督促作用,切实抓好市、县两级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三个“法治研究基地”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扩大会员队伍,强化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今年全省新增加中国法学会会员1500多人,目前全省中国法学会会员达15,557人。
(三)大力推动各学科研究会的建设,加强兄弟省市区域横向联合和省内纵向交流。一是完善学科研究会体系建设,推动各学科研究会及时举行学术年会。为促进我省信息与通信相关产业的规范发展和提升信息与通信领域的法制建设水平,成立了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目前,省法学会所属学科研究会已达28个,学科研究法学理论体系日趋完善;推动各学科学研究会举办学术年会和届满的完成换届工作,截至11月,已有3个学科研究会成功完成换届工作,16个学科研究会举办学术活动(包括年会、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等)。年底以前,还有8个学科研究会将举行学术年会或换届。各学科研究会在省法学会领导下,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二是加强兄弟省市区域横向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法理学研究会联合浙、桂、闽相应学科研究会以“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为主题在杭州召开学术年会和换届会议;社会法学研究会联合鲁、浙、闽相应学科研究会以“社会治理与社会法”为主题在闽南师范大学举行。区域合作的常态化,打破区域研究的局限,扩大法学、法律界合作,促进法学理论水平的共同提高。三是注重省内纵向联合,带动基层法学研究的常态化,助力解决基层治理方面的具体问题,促进学术研究“接地气”和学术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应用。如:指导金融法学研究会联合河源市法学会承办以“融合与创新,新常态下的金融法治”为题的第四届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指导港澳法学研究会联合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举办以“‘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粤港澳合作”为题的“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合作研讨会。
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活动活跃,成绩斐然,今年4月,被推荐到“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暨法学理论骨干培训会议”作研究会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就的经验介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批示:“广东省法学会十分重视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可去广东专题调研,形成经验材料,在研究会经验交流会上作介绍,推动省级法学会研究会的建设。”
(四)推动“互联网+法制宣传”,主动适应信息时代的新思维。互联网时代,各种信息产业正快速地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省法学会主动适应信息时代的新思维,推动“互联网+法制宣传”,引领法治建设正能量。一是完善广东省法学会门户网站建设。今年,在网站原有的十四个栏目基础上,搭建了“广东省法学会八届二次理事会暨广州市区级法学会建设现场会”专题,报道更全面更系统,宣传效果好。1月至10月,法学会网站的总流量较去年同期呈翻倍增长,尤其是页面浏览量,增长幅度达2.5倍,网站总发稿量达2,370篇。全网点击量达316万次,页面浏览量为171万次,访问次数为41万次,独立访客为20万人次。二是开通“广东省法学会”公众微信号。主要发布全国法学法律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以及报道全省法学会工作动态。自10月12日开通以来,已发布微信8期,总稿件共25条,原创稿件14条。
(五)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和主题征文活动。一是组织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承担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重点委托课题“司法责任制研究”,为司法改革中建立司法责任制进行理论研究和论证。二是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开展的主题征文、典型事例征集等活动。参与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我省共推荐论文9篇,著作3部,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参与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我省共征集到论文124篇,获奖论文12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4篇;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参加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活动,我省共征集论文62篇,获奖论文有5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省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三是参加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活动,我省共推荐有10篇论文参选,获奖6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1篇。积极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征文活动,激励和培养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工作,提高我省法学队伍的研究水平。
四、按照“四有一调整”的要求,切实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
(一)成立督导小组,全力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省法学会确定2015年为全省县区法学会建设年,为有效地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省法学会成立了以“一办五组”组长(主任)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督导小组组长,按“四有一调整”(“四有”即有牌子,在县区政法委增挂;有班子,原则上由县区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有经费,县区法学会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活动,要围绕中心,服务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一调整”就是争取党委、政府调整2-3名人员专门负责法学会工作)的要求,带领导各小组分赴相关市督导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了解并协助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督导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去年我省只有两个县区级法学会,截止目前,已成立县(市、区)法学会105个,占全省县区总数119个的88.2%,其中有18个地级以上市的县(市、区)已全部成立,除此之外,还成立了开发区法学会7个,中山、东莞市重点镇已成立法学会34个;其中,深圳市各区法学会争取到2名社会购买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和每年20-50万元的工作经费,汕尾、潮州市县(市、区)分别争取到2-3名事业编专业工作人员和10万元的工作经费。汕尾市还参照省法学会成立了法律服务社和基金会。
(二)积极开展活动,主动服务当地法治建设。各地市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活动。广州市法学会创新工作思路,新一届理事会部署工作规划,建立了课题管理、考察调研、优秀法学家评选制度;制定《广州市区级法学会工作评估办法》、《广州市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广州市法学会优秀法学法律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等。汕头市法学会在《特区青年报》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等8个法治范点,发挥媒体作用,引导全社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举行了“营造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法治环境大家谈”主题活动,为华侨试验区的建设发展献计献策。东莞市法学会举行以“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题的首届司法实务研讨会。江门市法学会成立农业农村分会,为江门市农村和谐稳定,农村丰收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提供法律支持。东莞市虎门镇法学会召开新《行政诉讼法》学习会,组织“何防范和规避风险进行专业性的探讨”,开展“禁毒书签进校园”活动、“铁路护路进校园”、“铁路护路集中宣传活动”等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省法学会的主题征文活动。云浮市云安区开展“以法治思维推进基层单位规范治理”、“落实法治与推进村居(社区)自治”等重点研究课题的征集。
(三)各市自行举办“双百”活动,活动走进市、县(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地市法学会落实中央和省“双百”活动组委会通知精神,努力推动“双百”活动走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走进政法队伍,走进高校,走向基层。截至目前,广州、深圳、河源、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肇庆、潮州、揭阳11个市共自行举办报告会31场。其中广州、中山、河源、肇庆、阳江、潮州市的“双百”活动走进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圳市以“法治论坛”的形式举办普法活动11场报告会;汕尾市2场报告会和揭阳市9场报告会均推动走向基层。
2015年,省法学会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法治社会》期刊公开发行,“六个新平台”的创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大力推进,为法学会当好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参谋助手”和充分发挥“智囊团”与“思想库”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法学会的工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重视和肯定。林少春和肖志恒分别到省法学会调研指导工作。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批示:“短短一年业绩已显,事在人为,相信广东法学会会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创出新经验,为广东法治建设不断做出新贡献的。”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批示:“广东省法学会换届一年来明确工作定位和主要任务,构筑工作平台,从广东实际出发,围绕大局,创新思路,抓了一些接地气、有实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与省委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也与伟发同志的努力分不开。望再接再厉,为法治广东建设再作贡献。”
2016年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五次全会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法学会的“郑州会议”精神,为加强建设法治广东、大力建设法治社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广东”建设,认真开展法学研究,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健全省法学会党组,积极推动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建立党组。
二是全力抓好《法治社会》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完善广东省法学会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法学会公众微信的建设;继续组织编写《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中政委〔2015〕23号)精神,督导未成立法学会的县区尽快组建,指导已成立的县区法学会立足基层、研究基层、服务基层,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同时,重点探索法学会的制度建设。
四是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加强港澳台二岸四地的密切合作;承办中国法学会“中国——大洋洲法律论坛”;协办第十一届“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五是在抓好现有的三个“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着手筹组“广东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打造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新型智库。“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要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广东自贸区建设加大对策研究力度,争取成为中国法学会认定的重点“法治研究基地”:“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要争取省综治办、省依法治省办、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等单位的支持,建立和完善法治广东评价体系和目标指数标准:“司法体制改革与程序法治研究中心”要结合广东作为司法改革试点省份的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为推进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六是抓好中立法律服务社的法律咨询与服务,提炼典型案例,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及中政委培训会有关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运行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擦亮品牌,扩大影响力。继续办好“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分行业、分专题、求实效,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广东的经济建设。
七是创新办好“南粤法治报告会”和“双百”活动,提升法制宣传品牌效果。
八是加大对学科研究会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学术年会及专项研究在服务基层上下功夫,及时总结提炼有建设性、参考性的可操作运用的意见建议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九是组织开展第二届“广东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活动,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育高素质的法学法律人才。
十是进一步加强省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以“廉洁自律”教育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法学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以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勤奋型机关。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