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
顺德地处珠三角腹地,辖区面积806平方公里,下辖10个镇(街道)、204个村(居),总人口240多万(常住人口、外来人员分别各占一半)。近几年来,顺德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增长,在全国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中排行前列。顺德区法学会在省、佛山市法学会的关心、支持下,在顺德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顺德这块经济热土应运而生,自2013年成立并作为全省首个县区级法学会以来,顺德区不断加大对法学会人员、机构、经费上投入,法学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积极履行各项职责,组织全区法律工作者开展学术研讨、法制宣传,破解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一、开创试点先例,率先成立县区级法学会
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和广东省综合改革试验区,顺德区从2009年开始了以大部制改革为切入点,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龙头,以社会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基层治理体制改革为基础的新一轮综合改革。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确实也碰到了一系列影响改革进程的法律瓶颈问题,需要多方努力去破解。顺德区委和区委政法委结合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和工作的有关精神,经认真研讨,认为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依托法学会的专家、学者,对影响我区改革的相关法律瓶颈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探索,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破解的意见、建议,推动上级部门对我区改革中所遇到的法律瓶颈问题能在立法层面进行考虑,这将对我区的法治建设和各项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于是,区委政法委决定正式提请区委区政府在全省率先成立区级法学会。
二、各方重视支持,力促区法学会应运而生
顺德区法学会筹建工作得到了省、佛山市法学会的大力支持,省法学会有关领导先后多次到顺德区指导工作,区法学会筹备组还先后与广州市、东莞市等兄弟单位联系,了解法学会基本情况,对全区法学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在此基础上,2012年12月24日,顺德区委政法委正式向区委提交了《关于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的请示》,申请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区委区政府对法学会的成立给予了高度重视,希望借助这一平台对顺德区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进行研讨,寻求破解方案。2013年1月9日,顺德区委作出《中共顺德区委关于同意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的批复》,同意成立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并要求区委政法委牵头推进落实相关筹备工作。经各方努力,3月29日,佛山市顺德区法学会在区社会创新中心举行了挂牌仪式。10月30日,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经投票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共35名,其中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7名。会长由顺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镜初担任,常务副会长由区司法局局长关庆祥担任,副会长分别由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区法院副院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区公安局副局长、区司法局副局长以及当地两所高等院校领导担任,法学会内设办公室。法学会的日常运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区社会创新中心指派1-2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接受上级法学会的指导。经费保障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年度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会议费、办公费等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另行保障。目前,顺德区法学会共有会员129人,分别来自政法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区内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法务部,以及区属各部门的法律工作者。2013年11月29日,顺德区委副书记、区法学会会长杜镜初同志,被广东省法学会推荐为全省唯一一名县(区)级法学会的代表,出席了在北京隆重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三、围绕职责定位,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社会
顺德区法学会在区委的领导下,立足顺德、研究顺德、服务顺德,把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实践结合起来,服务于顺德的城市升级、产业转型、改革创新等领域。
(一)发挥法学会人民团体的参政议政作用。顺德区法学会把分散在司法、执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等单位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和爱好者团结起来,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政府重大决策,当前综合改革遇到的法律瓶颈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政策法规的咨询、论证,主动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学理论依据。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顺德、平安顺德,积极推动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
(二)发挥法学会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全区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心系群众,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群众支持和信赖,不断夯实法治顺德建设的群众基础。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特别是要积极发挥广大法学会会员法律实践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强、信息资源丰富等优势,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的普法栏目、法治论坛和户外普法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到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中来,共同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维权,营造法治氛围。2014年,顺德区法学会联合区普法办、区依法治区办等部门一起,在全区10个镇(街)举办的14场法制文艺巡演,并针对区、镇(街道)领导干部、村居“两委”和行政服务站工作人员举办11场依法行政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工作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学会多名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理事会理事及会员等,通过专家点评和直接授课的形式亲自参与到普法宣传活动中。
(三)发挥法学会学术团体的法学研究作用。引领区内法学学术研究方向、组织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学术研讨、推动对内对外学术交流,把法律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变成法治建设实践的强大推动力,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环境,不断推出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以及培养造就高素质法学法律人才队伍,使法学会真正成为法治建设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自身的作用。2014年,顺德区法学会借助省法学会的平台和专家优势,联合举办了一场法学研讨活动,发挥法学会学术团体的优势对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瓶颈问题进行研讨。上半年通过去函向区属有关部门征集研讨课题,收集到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和信访局等部门报来的急需研究和解决的11个议题,在11月底联合省法学会成功举办了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法治问题研究”研讨会。研讨会着重对顺德区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研讨和分析。同时,顺德区法学会还积极发动会员参与学术研究,精心挑选了20篇论文参加全国学术论文评选和省法学会征文等,其中2篇论文分别获得全国第八届“青年法学会论坛”征文二等奖和三等奖,2篇论文分别获得中国法学会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和“第十期法治广东征文活动”优秀奖,1篇获得“中国调解高峰论坛”征文活动三等奖。
(四)大胆探索区级法学会科学发展之路。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和广东省综合改革试验区,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改革,使得顺德区在三十多年高速发展的同时,积累了不少新旧问题。所面临的问题,也许就是很多欠发达地区今后将要面临的问题,因此,作为全省第一个县(区)级法学会,顺德区法学会加强与上级法学会的沟通和交流,借助他们的资源,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物色资深法律专家、学者,依托区法学会这一平台,站在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最前沿,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汇集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最新成果服务区域发展,为区级法学会的科学发展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李霞是该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教授,也是区法学会联络人之一,她积极团结该院法学会会员,梳理、评估我区综合改革情况,主编了《顺德综合改革蓝皮书》,为全区进一步突破改革难题探寻路径。另外,还有很多会员也通过政协法制委员会等提出《优化环境,力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建议,通过撰写论文《加强基层一线民警压力管理,提升公安队伍核心战斗力》等表达对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