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 肖胜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省法学会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以及拥有全省法学、法律界的广阔人才优势,省法学会经省民政厅批准,组建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下简称“服务社”)服务社已于今年1月28日正式对外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服务社的筹备情况
1.学会发起、民政批准,依法成立了服务社
2014年9月,省法学会、省信访局向广东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提出《关于组建“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的请示》,提出由省法学会牵头组建去行政化的法律服务社,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走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为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服务。经省有关领导同意,按有关规定报民政厅正式批准,服务社于2014年11月依法登记成立,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省委副书记、原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同志应邀出席了11月24日在广州举行的揭牌仪式。
2.制定章程、组建机构,明确了服务社的性质、宗旨与服务范围
服务社是在法学、法律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由省法学会牵头发起组建的中立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的法律服务社会组织。以中立、客观、专业、公益、公正恵民、弘扬法治精神为宗旨,服务范围是负责组织专业化的优秀律师、法学专家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精心谋划、认真筹备、系统培训、多方支持,保证了服务社的顺利开业
在服务社的筹备阶段,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高度重视服务社的筹备工作,组织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领导多次召开筹备会议,研究制定服务社运作试行方案及系列配套文件,组织发动广大律师报名参加法律服务社工作,目前有25家广州地区的律师事务所212名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积极报名参与,省法学会部分理事和28个学科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共100多人也积极报名参与服务社工作。
2014年12月中旬,省委办公厅大力支持,提供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合群西路16号首层作为服务社的服务大厅及办公场所。为了提高服务社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今年1月23日,服务社组织首批值班律师培训工作,培训班由梁震同志亲自主持,首批值班律师52人全部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由省信访局和省律协负责人讲解如何做好信访工作、省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如何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及服务社日常运作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5月23日,服务社和省律协将共同进行第2批值班律师和退休老法官、老警官共180多人的培训工作。
为了做好服务社的法律服务工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到服务社值班2天。省法学会、省律协对今年上半年法定工作日的值班律师和省法学会理事全部做了排班安排,每天均落实到人,现在每天由2名执业律师、1名退休老法官或者老警官和1名省法学会理事,共4名法学法律专家为群众提供常态化的法律服务。
二、关于服务社正式对外开业服务三个多月的基本情况
今年1月28日,服务社正式对外开业服务,呈现出了良好的开局。至4月30日开业3个多月以来,服务社共接洽、解答法律咨询案件136件、140人(次)。其中民事案件95件(婚姻家庭纠纷30件;劳动争议纠纷16件;房屋拆迁纠纷10件;医疗纠纷2件;道路交通纠纷1件;合同纠纷36件)。在这136件咨询案件中,信访案件98件;涉法涉诉案件19件;一审案件13件;二审案件2件;再审案件4件。通过咨询解答,群众普遍对服务社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三、关于服务社今后工作的设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省法学会牵头发起组建服务社,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的全新举措。但因成立时间短,试运行期间服务社宣传不够,目前社会知名度还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服务社今后工作的设想是:
一要明确定位、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为地方法学会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既具有地方鲜明特色,又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充分认识到,服务社既非律师事务所,又非法律援助机构和其他社会性的法律服务组织,它是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和独特作用,以及拥有全省法学、法律界的广阔人才资源优势,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中立性、独立性、专业性、公益性、权威性和专家型法律服务的全新平台,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补充,是我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的有益延伸,是保证广大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和贴心法律帮助的温暖归宿。
二要按照“三优一严”的要求,切实做好服务社的各项工作。“三优”,即服务社由优等的律师事务所承办,值班律师从优秀的律师中选出,值班律师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一严”,即严格管理,服务社的日常工作要制定相关规定,并严格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和服务流程提供法律服务。
三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服务人员考评制度、值班律师培训制度、重大疑难问题分析研究制度、优秀案(事)例评选制度等等,形成服务社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要切实做好宣传,扩大知名度、公信力和影响力,拓展服务案源,提高服务质量,擦亮我省公益法律服务特色品牌。要充分利用法学会网站网络资源开辟专门的栏目,解答来自于社会各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同时采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多种方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提升服务社的认可度。
五要进一步加强和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和信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有目的地挑选一些有价值的涉法涉诉案件和信访案件,解决一批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添砖加瓦。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