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法学会
“全省法学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后,江门市委政法委和江门市法学会迅速组织了传达学习,并就如何学习借鉴惠州市经验,抓好县级法学会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分步组织实施。今年4月27-28日,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率队到我市检查指导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至5月18日止,江门市三区四市全部成立了法学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县级法学会是推动法治实践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沿阵地。江门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各市区法学会建设作为今年全市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的重大举措。在3月24日召开的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今年各市(区)都要建立法学会,会长统一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要充分利用好法学会这一平台,吸纳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组建专家库,发挥他们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另外,在《江门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及分工方案》中,也将抓好各市(区)法学会建设列入其中一项。市委书记毛荣楷、市长邓伟根同志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过问进展情况,并要求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要按照省法学会部署和梁伟发会长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县级法学会组建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聂党权同志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率队督导,亲自为市(区)法学会成立挂牌,还从自己的工作经费中拔给每个市区各6万元,作为法学会建设的启动经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法学会会长黎兆元同志带队到云南、贵州等地学习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先进经验,并把这项工作列入2015年江门市法学会的工作重点,多次研究如何推进,还亲自参加市(区)法学会成立大会,加强工作指导。
二、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加强协调指导
年初,江门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联合召开各市、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会议,传达“惠州会议”精神,对建立县级法学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选定在江海区开展试点工作。4月17日,借鉴广州市的做法,结合江门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各市(区)法学会的工作方案》,明确市(区)法学会的性质定位、主要任务、组织架构、日常工作机构,以及法学会建立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以进一步推动组建工作的开展。4月28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各市、区委政法委书记会议,围绕县级法学会“为什么要建、怎么建、何时建”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下定决心,狠抓落实。5月7日,又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地法学会筹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互相学习借鉴工作中的好做法,研究和解决筹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此同时,市法学会积极做好上下沟通工作,加强与省法学会的联系,及时将上级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传递到各市、区,方便他们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争取成立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并对组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此外,为规范各地法学会的建设,市法学会还统一为各市区法学会制作了牌子,并免费赠送。
三、各市、区积极行动
根据省法学会和江门市的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困难,积极作为,迅速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主动开展筹建工作。如恩平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长、市委办主任、公安局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法学会筹建工作的领导。各市、区委政法委按照省法学会提出的“四有一调整”(即有机构、有牌子、有经费、有活动;调整编制和以购买服务形式增加法学会人员)的要求,一方面,积极向本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成立法学会机构和申请工作经费的请示,同时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法学会调剂出办公地方,并配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另一方面,召开有关单位领导会议或向他们发出通知,要求积极推荐会员,支持配合法学会组建工作。对筹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政法委书记亲自出面与有关部门沟通,妥善解决。5月12日,江门市第一个县级法学会——台山市法学会挂牌成立。目前,三区四市已全部成立了法学会,与当地政法委合署办公,分别由各市、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法学会会长。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