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法学会
今年以来,云浮市法学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法学会的指导帮助下,在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明确法学会的工作定位和运行原则,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积极推动县(市、区)成立法学会,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服务活动,在法治云浮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明确法学会的工作定位
在开展法学会工作中,我会立足本地实际,明确工作定位,在营造平台、内部交流、服务社会和奖励优秀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一是营造平台。我会会员来源广,分布于社会各领域、各战线、各行业,汇集了我市法学、法律优秀人才,以及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拔尖人才。为充分发挥会员的聪明才智和法学会自身的资源优势,我们积极营造平台,为会员施展才华提供研究交流条件。积极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等主办的论坛、征文活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交流平台。同时,面对基层碎片化管理导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我们延伸触角,结合县级法学会会员多数来自基层一线的现状,把县级法学会会员力量整合起来,及时了解掌握他们对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汇集掌握各方面的信息,为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法治云浮建设提供参考。
二是内部交流。一方面,针对当前深化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经济新常态下,我市石材行业和房地产行业欠薪、拖欠工程款、合同违约等风险加大现状,我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牵头联系市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察协会和律师协会等组织以及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法制委和市社工委等单位,及时召开内部研讨会、座谈会,进行深度研究探讨,提供对策措施的储备,改革方案的储备。另一方面,我会充分利用高端法学、法律人才的优势,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联系,积极参与《云浮审判》、《云浮检察》的出版和《云浮警讯》的播出。尤其是今年积极参与打造升级版《云浮警讯》,突出精品意识和本土特色,内容以当前警情、安全防范、法治宣传和平安云浮建设为主,每年播放24期,每月播放2期,积极传播正能量。目前,《云浮警讯》是我市收视率较高的电视栏目,在我市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服务社会。我会围绕依法治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研究解决本地法治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第一,举办了“南粤法治报告会”。根据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我会经过精心组织,成功举办了一场“南粤法治报告会”。3月24日上午,“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六讲在我市开讲,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同志作关于“推进法治化城市建设的几个问题”的专题报告。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主持报告会。我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法委书记,市直和中直、省直驻云浮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市委书记庞国梅在报告会上谈了学习体会,并对如何开展法治城市建设作了工作部署。这场报告会的成功举办,在体现法学会工作紧扣市委市府中心工作的同时,也提升了法学会在市委市政府工作中的地位。第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我会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撰写法律文书,指导他们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群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的方式,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我会安排法律工作者进行解答。3月8日,我会会同市妇联、市司法局组织法学专家、律师在市人民广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围绕党委政府建设现代生态城市的目标,积极筹划有关法治论坛活动。第三,助力平安云浮建设。围绕我市深化平安云浮建设制定的28项具体工作,积极开展各项调查研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开展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的研究;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研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切入点,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农、劳资、医患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的法学研究。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四是奖励优秀。健全法学研究奖励机制,为法学研究提供保障,制定了《云浮市法学会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内容包括从精神上物质上对取得法学研究成果的会员进行勉励,对繁荣我市法学研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极大地调动了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
二、明确法学会的运行原则
我们明确法学会开展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运行原则。一是党委领导。我会由市委政法委领导管理,会长由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二是问题导向。坚持以当前社会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研讨对象,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三是会员主体。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为法治云浮建设献计献策。四是多方协同。充分发挥法学会秘书处的沟通协调作用,把会员力量整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一直以来,我们从本地实际出发,顺势而为,对编制、办公条件不强求,注重实效,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和有活动,特别是高度重视法学会的自身建设,强势推动县(市、区)成立法学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县(市、区)成立法学会。
根据全省法学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暨惠州现场会的要求,我市把推动县(市、区)成立法学会作为今年第一季度法学会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日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创造条件狠抓落实,在短时间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今年3月下旬全市5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法学会。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市法学会建设,推动县(市、区)成立法学会作为推进我市法治云浮建设的重大举措。明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彤同志负责。2月10日,冯彤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法学会工作的副书记参加了会议。会上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攻坚克难,务必在3月底前成立法学会,决不拖省、市的后腿。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政法委书记亲自牵头组织,为各地筹建法学会创造条件,强化保障,促进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加强组织指导,强化落实。2月中旬,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下发了《关于建立县(市、区)法学会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建立县(市、区)法学会的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县(市、区)法学会的性质定位、组织架构、日常工作机构、工作步骤以及完成时限。2月下旬,组织各县(市、区)具体负责筹建法学会的政法委领导、工作人员举办专题培训,重点讲解成立县(市、区)法学会的有关精神和重要意义,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等具体内容;派出指导工作组到各县(市、区)现场办公、协调理顺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全方位加强指导帮助,有力推动县(市、区)筹建法学会的工作快速有效运作。
三是各地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法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过分强调困难和等靠要思想,积极作为,将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会议,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向辖区镇(街)、政法单位、行政执法部门、法学法律机构等单位部门发出通知(函),由其推荐本单位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酝酿确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草拟选举办法,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第一届理事会班子候选人草案;至3月底,各县(市、区)都召开了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长全部由当地政法委书记担任。至此,我市5个县(市、区)法学会顺利成立,全市法学会组织架构得到完善。
(二)积极发展规范管理会员队伍。
一是积极发展会员。我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上级法学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发展会员队伍。积极动员思想品德好、法学理论精通、业务熟练、乐于从事法学研究的法律工作者和法律爱好者加入法学会,大力吸纳法学人才,不断壮大法学会的队伍。目前,我市有法学会个人会员450人。会员来自全市各党政机关、政法部门、群团组织、大专院校和律师事务所。专业构成除以法学为主体外,还挑选了经济学、行政管理等其他学科的优秀人才入会。二是规范管理会员队伍。通过收集会员的教育背景、从业履历、学术成果、个人兴趣和专长等基本信息,规范填写会员登记表,建立会员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使会员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建立了会员短信群、微信群和QQ群;建立了会员联络员制度,从各地和各单位中选拔了20名会员联络员,负责本地和有关单位的会员联络工作,加强了会员间的沟通交流,提升了法学会的工作效能和凝聚力。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市法学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法学会的要求,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营造的平台不够大,不够宽。二是内部交流有待进一步放开。三是服务社会只针对了部分问题。下一步,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一是拓宽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壮大会员队伍。二是加强内部交流,积极开展法学研究以及各类研讨活动。三是强化服务社会,积极研究解决本地法治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