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骗取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一事,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昨日,深圳市检察院通报该案侦查监督纪实:通过历时一年的跟踪监督,挖出了渎职民警,并督促公安机关对涉案3人依法追责,改变案件定性且避免了重罪轻罚。目前,涉案8名人员均已被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伪造资料为154辆车上牌
2015年11月20日,深圳市五洲龙公司与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签订了104辆纯电动大巴买卖合同。同年12月10日,又与一家汽车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50辆纯电动物流车买卖合同。五洲龙公司的这154辆车属于新能源车,相关补贴款合计达上亿元。但是,由于产能不足,五洲龙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车辆生产下线并交付使用。为骗取高额财政补贴款,2015年12月初,五洲龙公司高管申某召集刘某、李某、贾某等人开会,商议决定将已经对外销售、但实际并无现车的这154辆新能源车,委托给贾某引荐的社会中介人员万某某,由其想办法在车管所提前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和车牌,进而用于申报补贴。
汽车上牌有两个关键环节: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管所验车。万某某在短短两三天里,就伪造了数百份盖有某公司印章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辗转委托一家二手车交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远帮忙代办车辆上牌事宜,竟然很快就顺利“通关”。在拿到相关证件后,五洲龙公司立即向国家和深圳地方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并提交了相关申请资料。
2016年初,国家财政部在审核清算过程中,发现五洲龙公司存在骗取补贴违法犯罪行为,遂决定暂缓发放补贴款,责成深圳市政府开展调查。
涉事民警验车中给予关照
2016年3月2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机动车登记”为由,撤销涉案的154辆新能源汽车初次注册登记许可。同年9月21日,深圳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以涉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对贾某、万某某、张某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申某、刘某、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年10月,该案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还是“空中楼阁”的154辆汽车,究竟是怎么通过现场验车的?经过深圳市检察院反渎部门缜密侦查,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为了顺利通过“验车关”,中介人员万某某先找到了前述二手车公司副董事长张某展,委托其找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负责现场查验车辆的民警疏通关系,代办上牌手续,张某展与万某某约定事成之后支付费用36 .5万元。之后,张某展指使其弟弟张某远到车管所找到机动车管理科民警张某栋,请其在验车过程中给予关照。2015年12月29日,五洲龙公司顺利取得了车管所核发的1 5 4辆新能源车的行驶证、登记证和车牌。
上牌中收受多家公司贿赂
2017年5月25日,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决定逮捕民警张某栋,并将张氏兄弟作为共犯逮捕,之后侦查还发现,民警张某栋在办理五洲龙公司新能源车辆上牌手续的过程中,多次接受张氏兄弟的请吃及烟酒等礼品。此外,还按每台车10元至20元的价格按月收取好处费,共计收受张氏兄弟所送的贿赂款24万元。而且,张某栋还利用机动车管理科、审验科的职务便利,在新车上牌中收受了多家公司的贿赂。
在该案中,犯罪嫌疑人贾某、万某某,张某栋及张氏兄弟先后被移送审查起诉,而申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被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并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一直处在侦查阶段,停滞不前。经过办案人员多次讨论,深圳市检察院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指出申某等3人涉嫌诈骗(未遂),要求依法追究该3人法律责任。
侦查机关在收到通知书后,于2017年9月7日将申某、李某、刘某以涉嫌诈骗罪(未遂)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对犯罪嫌疑人万某某、贾某审查起诉过程中,也增加了诈骗(未遂)罪名。该案也由最开始批捕两人,到目前涉案8人被审查起诉。
声音
强化批捕后的后续监督
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表示,侦查监督应当是对侦查活动全程的监督。由于案多人少、精力有限等原因,传统上即使侦查监督部门在批准逮捕时发现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对批捕后的侦监活动仍缺乏有效监督,往往只能由公诉部门在移送审查起诉后被动开展。“五洲龙案件的办理,为侦监部门强化批捕后的后续监督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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