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早已深入人心,醉酒驾驶也早已经是一种犯罪行为,但却总有人明知故犯。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今年1月至11月,全市共查处涉酒驾驶违法12953宗,其中醉酒驾驶达5361宗。
今年以来,深圳交警继续保持酒驾查处24小时不间断力度。1至11月,交警部门共检查车辆3405513辆(次),查处涉酒驾驶违法12953宗,其中酒后驾驶7592宗,醉酒驾驶5361宗,检测数以及查处酒后驾驶数和醉酒驾驶数分别同比2016年同期上升259.76%、24.79%和36.97%.
根据交警大数据分析,前11个月,涉酒驾驶最高发时段为周五的22时至周六凌晨2时,其次是周二的22时至周三凌晨2时。按照全天24小时的时段划分,后半夜的5时至早上7时醉酒的查获率较高,为0.62%,即每检查10000辆车,有62辆存在醉酒驾驶行为,其他各时段的酒驾率都保持在低位运行。
交警部门坚持不懈查处酒驾,让涉酒事故数及夜间死亡事故数大幅下降。经对今年以来涉酒事故及夜间(22时至次日7时)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统计:今年共发生涉酒交通事故1042起,较去年同期的1108起,下降了5.96%.其中,今年发生涉酒死亡事故27起,较去年同期的30起,下降了10%.
尽管交警部门一直在高压查处涉酒驾驶违法,但是仍有人铤而走险,甚至多次涉酒驾驶。今年以来,有44人因酒驾被查获处罚后,不吸取教训,仍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查处的酒驾人员统计,30-39岁年龄段的驾驶员占44.23%,40-49岁的占25.57%,18至29岁的占24.36%.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造成涉酒驾驶屡禁不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法治意识的淡薄,对法律的漠视,且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交警查不到他。“在严格查处的同时,我们也加大宣传力度大,让广大市民了解酒驾的危害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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