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法制办公布了11月下旬举行的《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线上立法听证会的听证报告。市法制办表示,结合听证意见采纳的情况,深圳拟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无人机技术规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无人机的监管,新闻采访等特殊飞行或需备案。《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请市政府审议。
听证会上有市民代表认为,随着科技发展,无人机重量有越来越轻趋势,建议放开重量下限,将7千克以下无人机纳入监管范围。对此,有企业代表持不同观点,认为只限定重量下限即可,对250克以上无人机均纳入监管范围。也有媒体代表和农业技术行业的企业代表建议,应为媒体使用无人机开通白名单制度,以及对植保类无人机尽量放开监管。
《办法》重点监管7千克以下消费级无人机,在第二条同时规定“其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飞行以及安全管理活动,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市法制办完善了第二十六条,对新闻采访等有特殊飞行要求的,经民航部门评审并经公安机关备案后即可进行相应的飞行活动。但考虑植保无人机也可被用于其他用途,暂未采纳放开植保类无人机的监管建议。
禁限飞区及飞行规则的设置合理吗?听证陈述人对此议题的意见集中在禁飞区的范围过宽、限制500米飞行半径过窄,以及是否仅允许昼间飞行等持不同意见。除此以外,也有人认为目前《办法》禁飞区的设置过于原则笼统,希望能进一步明晰界限范围,同时对飞行评审或者申请,应当设置便捷的申请端口。
对此,市法制办考虑到无人机受技术成熟度、电池电量、信号强弱、外界环境等因素影响,容易发生坠落危险,同时轻型无人机对驾驶员没有证照管理要求,操作不当极容易发生坠落伤人事故,暂未采纳放开飞行半径的意见。《办法》从安全监管的角度考虑,拟要求昼间目视范围内飞行,而根据国家民航局对目视飞行规则要求,其飞行高度一般不高于120米,飞行半径不超过500米。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一致认可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实现对无人机监管,并基本认同实名认证、电子围栏等功能。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